运营商财经网 实习生李秀梅/文
运营商财经网获悉,一建筑公司为其工地的所有建筑工人在中银保险安徽分公司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一位工人在工作时被砸伤,中银保险却不承认和这位工人有保险关系,不肯为其理赔,法院判决要中银保险理赔,中银保险却各种不服,连续上诉三次。
工人被重物砸伤
据一份裁判文书显示,李先生是陕西翔龙建筑劳务公司的员工,2016年4月1日,陕西翔龙建筑劳务公司承包了中铁集团的虞城南制梁场混凝土灌注工程,中铁集团为虞城南制梁场工地上所有员工在中银保险安徽分公司投保了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载明死亡伤残60万元/人+医疗费8万元/人。
2017年9月12日,李先生在工地上班时意外被重物砸伤,李先生被紧急送往商丘第一人民医院救治。李先生共住院32天,花费医疗费50000多元。
为此,李先生诉至法院,要求中银保险安徽分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共计240000元。
保险公司不承认保险关系
中银保险安徽分公司辩称,我公司和李先生之间并不存在任何保险关系,李先生也并无充分证据证明是保险合同的被投保人,故我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作为虞城南制梁场建筑工人,李先生在工地发生意外受伤,故其依法享有保险利益。保险合同签订后,应遵循最大诚信原则,履行保险义务。
通过对各项损失的计算,一审法院判决,中银保险安徽分公司赔偿李先生保险金232105.54元。
中银保险安徽分公司不服判决多次提请上诉和再审,但是其上诉和再审请求都被驳回了。
不知中银保险总经理段求平如何看待分公司的拒赔行为,上诉了这么多次,是真的不服还是想拖延不给钱呢?
(责任编辑:李秀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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