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商财经网 实习生李秀梅/文
运营商财经网获悉,锦泰财保陕西分公司一客户投保后,司机在驾车过程中出事了,锦泰财保陕西分公司却迟迟不肯定损理赔,还说司机驾驶证被吊销了,不应获赔,却被法院查出来当时司机的驾驶证根本没有被吊销,最后只能按约定给客户理赔。
因避让对面来车撞树
据一份裁判文书显示,2015月11月26日,戴先生委托支女士为其所有的科雷傲越野车购买保险,支女士与锦泰财保陕西分公司签订了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合同,并支付11866.63元保险费,其中车损险220000元,保险时间为一年。
2016年4月5日,李某某驾驶被保险车辆在蒲城县行驶至潘庄段,在避让对面来车时措施不当,导致车辆侧滑后与路边树木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受损。交警大队认定该车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驾驶员当即向锦泰财保陕西分公司的理赔服务点报案,随后车由西安易路达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施救,产生施救费1500元。戴先生将车拉到4S店内准备维修,但锦泰财保陕西分公司迟迟不予定损,致使维修无法进行。戴先生委托西安众邦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对车辆进行损失价格进行评估,确定损失价格为148134元,公估费4000元。
事故发生至今,事故车辆已在4S店停放一年之久,每天产生30元停车费。
事故车辆因锦泰财保陕西分公司原因长时间停放未能维修,因此该事故车辆现在已经不具备修理价值,戴先生认为,锦泰财保陕西分公司应当向自己支付车辆的全部保险赔偿金。
为此,戴先生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锦泰财保陕西分公司支付保险赔偿金220000元、车辆损失公估费4000元、拖车施救费用1500元、停车费12600元;并赔偿戴先生因车辆未及时理赔产生的租车费用80000元。
锦泰财保称司机驾驶证已被吊销
锦泰财保陕西分公司辩称,拒赔,理由是,李某某驾驶发生事故时,李某某的驾照处于吊销状态,属于保险约定的拒赔情形。本案诉讼并不是戴先生本人的意愿,我公司认为是虚假诉讼,诉状中原告的签名与戴先生举证中租赁合同和租赁费票据的签名不符,我公司申请法庭调查和鉴定,费用由我公司垫付。
对此,法院认为,戴先生以涉案车辆没有维修价值为由,要求锦泰财保陕西分公司按保险金额220000元进行赔偿,但未提交相应证据,依法不予支持。关于锦泰财保陕西分公司辩称事故发生时车辆驾驶人李某某的驾照处于吊销状态,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拒赔情形一节,经查事故发生时车辆驾驶人李某某的驾驶证并未被扣留,亦未被吊销,故锦泰财保陕西分公司该项辩称,依法不予采信。
一审法院判决,锦泰财保陕西分公司向戴先生支付保险金148134元、支付公估费4000元、拖车费1500元。
锦泰财保陕西分公司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提请上诉,但是其上诉请求被驳回了。
锦泰财产保险公司现任总经理是任瑞洪,不知他是否认可分公司的拒赔行为?
(责任编辑:李秀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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