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客户撞车珠峰财险却说事故是故意制造的 董事长陈克东如何看

2020-11-15 16:06

运营商财经网 实习生李秀梅/文

运营商财经网获悉,珠峰财险四川分公司一客户投保后出了车祸,客户的车撞上了石墩,保险公司却说事故是客户故意制造的,不肯承担责任。客户没拿到保险金便起诉了保险公司。

客户投保后撞到石墩

据一份裁判文书显示,2018年2月6日,胡先生在珠峰财险四川分公司购买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其中,在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中包含的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限额为70016元,保险时间为一年。

2018年5月16日20时25分许,胡先生驾驶投保轿车,从南溪区往江安县方向行驶至宜宾市南溪区路段处时撞到路边石墩,造成车辆损坏。产生车辆施救费2000元。本次事故经交警大队认定,胡先生负全部责任。

胡先生多次找珠峰财险四川分公司估审、理赔,而珠峰财险四川分公司置之不理。于是,胡先生便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珠峰财险四川分公司赔偿其车辆损坏修复费40000元、评估费4800元、交通费800元、施救费2000元,合计48000元。

珠峰财险怀疑事故是故意制造的

珠峰财险四川分公司辩称,对本次交通事故的发生无异议,但是胡先生存在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行为,本次事故已报宜宾市经侦支队处理,构成虚假情况,现经侦也没有下结果,所以本次事故损失我公司不承担。胡先生的拖车费2000元不合理,认可800元。对于鉴定结果以第二次鉴定结果为准。

法院认为,本次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珠峰财险四川分公司应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履行财产赔付责任。

对于胡先生因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法院确认为:车辆维修费:39173元、车辆施救费:2000元,共计41173元。

一审法院判决珠峰财险四川分公司赔偿胡先生保险金41173元。

珠峰财险四川分公司不服一审法院判决选择了上诉,但是二审法院依旧维持原判。

经侦都没有下结果就敢说客户故意制造事故,未免有点无中生有。不知珠峰财险董事长陈克东是否认可分公司的做法。

(责任编辑:李秀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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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珠峰财险 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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