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商财经网 实习生李秀梅/文
运营商财经网获悉,紫金财险河南分公司一客户开车时遭遇暴雨,车辆在桥下被泡,事故发生后客户让家人把车推出来了没有报警,保险公司把车送到修理厂却拒赔,客户理赔无果只能起诉。
客户车辆被泡
据一份裁判文书显示,2019年8月11日21时,董女士驾驶一小型轿车沿濮阳县209省道行驶至底下桥由于下雨积水车行驶至桥下熄火,车被水泡,当事人随即向保险公司报案,找来家人把车推出,保险公司出险后把车送到其指定的修理厂。
该车在紫金财险河南分公司投有车损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紫金财险河南分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为此,车主肖先生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紫金财险河南分公司赔偿车辆损31160元、一评评估费1700元。
保险公司说肖先生没报警拒赔
紫金财险河南分公司辩称,肖先生当提供车辆行驶证、驾驶人员驾驶证,证明车辆信息以及驾驶人员的驾驶资格。我公司对交通事故发生的真实性有异议,发生交通事故后肖先生没有报警,交警部门没有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我公司拒赔。第一次评估是肖先生自己委托的,并且已经被第二次评估所推翻,因此第一次评估费用,我公司不予承担。
法院认为,对于车辆损失,由双方协商、法院依法委托所做出的评估为准,根据评估意见书,车损数额为31160元在本案机动车保险合同车辆损失保险约定的赔偿范围内,紫金财险河南分公司应予以理赔。紫金财险河南分公司对事故提出异议,但未提供证据支持其主张,本院对其辩解理由不予采信。
最终,法院判决紫金财险河南分公司赔偿车主肖先生车辆损失费31160元。
客户的车只是泡水,又没有出车祸,自己已经推出来了就没必要报警了吧。不知紫金财险总经理许坚是否认可这个拒赔理由,分公司这样办事,觉得合适吗?
(责任编辑:李秀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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