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客户投保后患肺癌前海人寿却拒赔 总经理 沈成方如何看?

2020-10-13 17:57

运营商财经网 实习生李秀梅/文

运营商财经网获悉,前海人寿保险盐城分公司一客户投保后确诊肺恶性肿瘤,检查是在等待期内做的,结果是过了等待期才出来的,客户认为保险公司应当赔钱,保险公司却不肯赔付,最后闹到了法院纠纷才得以解决。

客户投保后确诊肺肿瘤

据一份裁判文书显示,2019年3月19日,徐先生作为投保人、姜女士作为被保险人向前海人寿投保了全家福(长青版)、住院费用医疗、附加意外伤害(2017)、意外伤害医疗(2017)、住院津贴医疗(2017)、全家福重疾(长青版)保险,并缴纳了保险费。保险合同生效日为2019年3月20日。从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内为等待期。2019年6月12日,医院就姜女士病理报告单诊断:右胸壁结节、低分化癌,倾向腺癌(此报告仅供临床参考)。2019年6月19日,医院就姜女士病理诊断报告单诊断:“胸壁”结合冰冻快速切片,考虑为转移性腺癌。2019年6月22日,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就姜女士病情出具疾病诊疗证明一份,诊断:肺恶性肿瘤。

后姜女士向前海人寿申请理赔,前海人寿仅同意理赔住院津贴10000元,对重疾险以在等待期为由予以拒赔。姜女士遂诉至法院。

前海人寿认为客户是在等待期内患病

前海人寿辩称,姜女士于2019年6月12日手术中行快速冰冻切片病理检查,检查报告有载明“低分化癌”的诊断术语。即发现恶性肿瘤,且恶性程度高。快速病理已明确诊断出恶性肿瘤,后续的病理报告只是对前一份病理报告诊断内容的再次确认。

恶性肿瘤患者往往需要巨额费用且治疗时间较长,保险公司设计重大疾病保险金来尽早帮助恶性肿瘤患者继续治疗。如果确诊需要在后的病理报告甚至是出院时才出具的诊断证明书,难免将使得重疾保险本意无法实现,也将延误众多保险重疾客户的治疗。

一审法院认为,2019年6月12日医院出具的病理报告单明确载明,此报告仅供临床参考,且仅为倾向性意见,并未有明确诊断意见。认定姜女士“确诊”重大疾病时间的依据为姜女士的诊断证明、病历、及检查报告。可以确认6月19日姜女士初次确诊为肺恶性肿瘤,且保险合同条款中并未对“重大疾病确诊”进行明确的界定与说明。

一审法院判决前海人寿赔偿姜女士重大疾病保险金100000元。

前海人寿败诉后不服判决提请上诉,但是其上诉请求被驳回了。

不知前海人寿总经理沈成方如何看待此次纠纷,觉得疾病的确诊与界定该以什么为标准呢?

(责任编辑:李秀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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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前海人寿 等待期 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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