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商财经网 实习生李秀梅/文
运营商财经网获悉,一位女士在楼顶玩手机不慎坠楼,中银保险非说是自杀拒赔,其家属理赔无果只能起诉。
在楼顶玩手机不慎坠楼
据一份裁判文书显示,2017年2月23日,齐女士在中银保险广东分公司处投保简易人身保险(环球守护卡),保险期限到2018年2月22日24时止,保险金额:一般意外伤害身故保障30万元。
2017年5月27日18时许,齐女士在郑州郑东新区农业大学家属院楼顶玩手机,齐女士起身离开时不慎从楼顶坠落至地面当场身亡。事故发生后,齐女士父母向中银保险报案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遭到中银保险拒绝,为了拿到合同约定的30万保险金,齐女士父母诉至法院。
中银保险没有证据败诉
中银保险广东分公司辩称,受害人死亡是投保人故意行为或者被保险人的自杀行为造成的,依据保险条款不应赔付。
法院认为,齐女士和中银保险广东分公司签订的人身保险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应属有效保险合同,双方均应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投保人齐女士在保险期间内意外死亡,中银保险广东分公司应当按保险合同约定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30万元,投保人齐女士是意外死亡,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投保人的死亡是属于故意自杀行为。
最终,法院判决,中银保险广东分公司赔偿齐女士父母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30万元。
手机再好玩也要在安全地方玩,不然出了事故可没有后悔药。
中银保险说是自杀却连证据都拿不出来,最后只能按约赔钱吧,不知总经理段求平看了会怎么想?
(责任编辑:李秀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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