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客户存款被盗刷江苏银行却不愿担责 行长季明如何看?

2020-09-28 10:17

运营商财经网 实习生李秀梅/文

运营商财经网获悉,江苏银行一客户账户里的存款被转走,1.7万存款只剩下了260元,银行却说客户没有证据证明是盗刷,不肯承担责任。

银行卡被盗刷消费

据一份裁判文书显示,顾先生在江苏银行昆山支行处办理了一张借记卡。截至2014年3月22日,卡内余额17330元。此后顾先生未使用该卡。2014年6月23日,顾先生持卡消费时发现卡内余额不足,经查询,银行告知该卡于2014年6月5日在广州银联POS消费三次共计17070元,余额仅260元。但该卡一直由顾先生保管,而顾先生在2014年6月份从未去过广州。随后,顾先生报案。

顾先生认为,因江苏银行昆山支行失职造成自己存款被他人消费,江苏银行昆山支行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为此,顾先生提起诉讼。

江苏银行说顾先生没有证据

江苏银行昆山支行辩称,顾先生认为借记卡是他人凭伪卡盗刷,没有依据。没有证据证明当日在广州银联POS机上消费的不是顾先生本人,更没有证据证明在广州的消费是伪卡消费,从消费时间到顾先生报案时间的间隔看,不排除顾先生本人持真卡消费的情形。借记卡只在持有卡片同时提供密码时才能实现存、取款及转账功能,卡片及密码均由顾先生持有并保管,即使存在伪卡消费,也是顾先生原因导致信息泄露。我行多年借记卡业务从未发生过借记卡被盗刷的案件,我行提供此类服务时不存在管理疏忽和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情形。

法院认为,该4笔消费记录均为以“磁条”为介质通过终端进行的交易,虽有确定的商户信息,但具体交易内容仍未明确。就本案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顾先生借记卡于2014年6月5日异地POS消费的真实性,顾先生卡内资金被扣17070元,顾先生要求江苏银行昆山支行支付该款17070元并支付利息,本院予以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江苏银行昆山支行赔偿顾先生存款本金17070元及利息。

顾先生的卡就被盗刷损失了1.7万,银行竟然敢说未发生过借记卡被盗刷的案件,真是大言不惭。不知江苏银行总行行长季明是否重视客户的资金安全,有想到办法降低盗刷风险吗?

(责任编辑:李秀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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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江苏银行 盗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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