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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商财经网 实习生赵文悦/文
运营商财经网获悉,万科贵阳一楼盘被业主起诉“延期交房两年之久还不付违约金”,还有这种事?
延期交房达两年之久
据裁判文书显示,2015年5月9日,业主夫妇与贵阳创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元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总价款3646294元,约定在2015年12月31日前交房。
但直到2017年7月17日,两位业主才将房子拿到手,延期将近两年之久。据合同规定,若延期交房,创元公司需要每日支付购房款万分之4的违约金。
不仅如此,延期过程中,业主还垫付了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的物业费,合计10730.74元。根据合同内容规定,已竣工但尚未交房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为此,在双方就相关事宜协商无果后,业主一怒之下将创元公司及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最终法院判决,创元公司支付违约金及物业费合计823125.04元。
事后创元公司不服上诉,但被驳回。
签了合同就该遵守
既然与业主签订了购房合同,就应该按照其中的条款执行。
创元公司在上诉中,竟提出按合同赔偿金额过高,要求减少违约金,实在有失脸面。

据公开资料显示,贵阳创富万科投资有限公司为创元公司的控股公司,两家公司的董事长均为吴忠友。此外,吴忠友也是贵阳万科的董事长,还担任多家万科贵阳地区公司的一把手。
不知万科贵阳区域一把手的吴忠友,对于辖区内发生这样的事情作何感想?
(责任编辑:方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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