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商财经网 实习生李秀梅/文
运营商财经网获悉,平安人寿上海分公司一客户患甲状腺癌,平安人寿说她投保前就查出了有问题,投保时故意隐瞒,不肯按约赔付,没想到客户投保时连体检报告都给业务员看了。

身患甲状腺癌却遭拒赔
据一份裁判文书显示,2016年9月10日,张女士作为投保人,丁女士作为被保险人,与平安人寿上海分公司签订了《人身保险合同》,保额301000元。2018年4月13日经手术治疗,丁女士被确诊为右侧甲状腺微小乳头状癌,并确认为恶性肿瘤,属保险范围。
丁女士申请理赔,平安人寿上海分公司在2018年5月8日出具《理赔决定通知书》,通知不予支付保险金并不予豁免保险费。
双方协商未果,丁女士诉至法院。
平安人寿称客户未如实告知病情
平安人寿辩称,丁女士于投保前不足两月,确认患有XXX疾病,然而在投保书中未做如实告知,丁女士投保前的体检报告中显示右叶甲状腺结节,及右叶甲状腺结节伴钙化灶,该报告分别是外科项下及彩超项下,位置与丁女士提供的病历诊断报告中发生癌变的位置一致,投保人投保时隐瞒了与保险决定重大事项,我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理赔责任。
法院认为,丁女士和保险代理人均确认,投保单上打勾均为保险代理人代为填写。并且,投保人在投保时向保险代理人出示了丁女士的体检报告,载明丁女士有甲状腺结节。本院认为,保险代理人在投保人出示体检报告,明知丁女士患有甲状腺结节的情况下,仍代投保人和丁女士在投保书询问事项“甲状腺或甲状旁腺疾病”中勾选“否”,保险代理人的上述行为属于阻碍投保人履行保险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本院认为,投保人和丁女士在投保时已经出具了体检报告,因此已经履行了如实告知义务。平安人寿上海分公司不得以丁女士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而解除合同并予以拒赔。
最终,法院判决平安人寿上海分公司向丁女士支付保险金300000元。
客户投保的时候把自己的体检报告都拿出来了,上面也清清楚楚写明了患有甲状腺结节,平安人寿还说人家未如实告知,这就有点强词夺理了。不知这位业务员是怎么想的,客户明明有甲状腺结节还乱填合同,最后公司只能按合同理赔了。
估计平安人寿上海分公司总经理章华心里会很郁闷,业务员工作这样不谨慎,以后会加强培训管理吗?
(责任编辑:李秀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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