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富德生命查出客户隐瞒病史但还要赔8万多 董事长方力郁闷吗

运营商财经网 赵文悦/文

运营商财经网获悉,富德生命的客户投保前有多种病史但是瞒报,后来被烫伤理赔,保险公司拒绝,结果法院却说要赔,这怎么回事?

烫伤理赔被拒

据一份裁判文书显示,2019年1月1日,赵女士在富德生命人寿处为其儿子投保了多份保险,受益人为其自己。

7月29日夜晚,赵女士的儿子在家中不慎被热水烫伤,入住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59中心医院住院治疗,于8月30日出院,住院医疗费用支出69272.56元,其中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补偿27601元。

赵女士在向富德生命进行理赔时,富德生命不按保险条款约定予以理赔,解除合同和退还保险费。

为此,赵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富德生命给付保险金86671.56元,同时继续履行剩余保险合同并按条款约定豁免续期保险费。

富德生命败诉赔偿

裁判书显示,富德生命辩称,赵女士儿子在投保前曾确诊多种疾病,且在2018年12月11日确定为危重新生儿和早产儿病情告知书及病危(重)通知书,赵女士对其儿子患病的事实已经知悉,属于故意不履行告知义务,我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法院认为,关于赵女士是否违反了如实告知义务的问题,富德生命在诉讼中提供的病案,证明赵女士儿子住院治疗的事实,赵女士在投保时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但富德生命可以调取被保险人的住院情况进行审核,且被保险人系因意外烫伤而申请赔偿,此前的病史并无关系。因此富德生命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请求驳回其诉讼请求的理由不成立,不予采纳。

最终,法院判决,富德生命人寿总公司、驻马店中心支公司赔付赵女士保险金86671.56元,扣除退回的保险费3181元,还应支付83490.56元,同时剩余保险合同继续有效,并豁免续期保险费。

隐瞒这么多病史还理赔成功了,估计富德生命人寿董事长方力郁闷死了,会不会加强投保前调查?

(责任编辑:康玲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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