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平安普惠被起诉对贷款人身份审核不严 赵容奭知道吗?

2020-04-24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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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商财经网 实习生赵文悦/文

妻子带着别人冒充自己去平安普惠抵押房产居然没被发现,老公知道后一怒之下把平安普惠和妻子一起告上法庭。

冒名顶替办贷款

据一份裁判文书显示,吴先生与曹女士原是夫妻,双方婚后购买了一套房产,登记在二人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18年2月中旬,妻子突然告诉吴先生,她瞒着家里在外大笔举债炒期货,并找到徐某某冒名顶替吴先生,以共有房产为担保,与深圳平安普惠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普惠)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并完成抵押登记。

吴先生妻子自述,是趁着丈夫洗澡时偷走了其身份证,房产证等本来就是自己保管,而签约审核中只问了谁是主借人、房子属于什么板块,就拿着打印材料签字了,整个流程半小时也不到。

对此,吴先生认为自己对此事毫不知情,也从来没有签过抵押合同,而该房产是夫妻双方共有财产,据法律规定,抵押应该无效。

因此,吴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抵押合同无效,并注销涉案房产的抵押权登记。

冒用吴先生身份的徐某某已于起诉前因病过世。

平安普惠败诉

裁判书显示,平安普惠对此说法不认可,坚持吴先生对贷款事宜是知情的,并认为吴先生在身份证件保管上存在过失,且自己已经尽到必要合理的审核义务,故不应担责。

法院查明,经鉴定,抵押合同、附件以及房地产交易中心上留存的相关文件上的签名均非吴先生本人所写,且冒名的徐某某身份证照片与吴先生以及吴先生身份证的照片均存在明显差异,而办理业务的平安普惠人员未能识别。

另查明,平安普惠关于抵押业务流程的相关规定中,有认证客户身份时需通过身份证识别仪认证客户身份(包括所有产权人以其配偶),核对客户申请信息与身份证信息,如申请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一致,拒单重新申请的规定。

法院认为,虽然签约时的监控已经被覆盖,当时办理业务的员工也均以离职为由不能出庭,现已无从得知业务员是否按照操作流程比对相貌,也无法根据其留存资料确认冒名者实际身份及相貌。法院也无意要求,平安普惠必须采用人脸识别等最新检测技术。

但是法院同样认为,平安普惠作为专业贷款公司,理应在身份校验上加强管理,通过影像资料等形式固定比对过程,对相貌差别较大者采取询问等方式以排除可疑情形。

因此,平安普惠公司审核过程存在重大过失,不构成善意取得,抵押权应予涤除。

最终,法院判决确认抵押合同无效,同时平安普惠需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其后,平安普惠曾提起上诉,但被驳回维持原判。

赵容奭尴尬吗?

如果确实是徐某某冒用吴先生的身份,相貌差别如此之大的两个人怎么会区别不开呢,平安普惠的审核工作还是有待加强。

既然对审核流程做出了规定,就应该落实到位,否则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平安普惠董事长为赵容奭,2007年加盟平安集团,先后担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用保证保险事业部总经理助理和副总经理,分管企划、财务和风控条线。2015年开始,担任平安普惠董事长兼CEO,主导完成了“平安普惠金融”业务集群的整合。

不知其对此时是否知情,会不会加强员工管理,对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考察。

(责任编辑:方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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