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家称《龙之谷》机制不完善致账号被误封 盛趣游戏CEO谢斐怎么看?

2020-04-09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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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商财经网 刘慧敏/文

作为盛趣游戏旗下的经典游戏之一,《龙之谷》受到不少游戏玩家的追捧,但同时也有因为该游戏而发生的用户投诉纠纷。

近日,运营商财经网就从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了一起有关上海数龙科技有限公司(即“盛趣游戏”)的法律官司,其《龙之谷》玩家用户因账号被封10年对盛趣游戏发起上诉。不过,最后的判决结果对盛趣游戏有利。

账号被封10年,玩家大量虚拟财产被冻结

玩家叶先生表示,自己在2018年3月28日22时最后一次成功登入龙之谷游戏时,并不存在刷图、PK以及使用外挂等操作,但是在4月8日0点4分尝试登陆龙之谷客户端,输入完账号密码后,游戏弹窗提示使用外挂,封号10年,被禁止登陆游戏。

在接到这一通知后,叶先生通过其官方渠道进行申述,但申诉结果却以失败告终。他表示,盛趣游戏仍以模糊的描述为理由,对监测程序数据具体细节避而不谈,强行对自己的游戏角色进行处罚。

无奈之下,叶先生将盛趣游戏告上法庭,认为龙之谷游戏的封号机制不完善导致自己被误封,同时也直接冻结了账号内原合法的虚拟财产1500龙币14万金币。

一审败诉,玩家不服再上诉

一审法院认为,叶先生下载、注册并使用《龙之谷》网络游戏的行为,视为其对该游戏《最终用户使用许可协议》的认可,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的合同。

而按照协议第四部分规定,如果双方发生争议且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受理费用及处理费用将由提起仲裁一方独立全部承担。

因此,在一审中驳回了玩家叶先生的起诉。但随后叶先生再次发起上诉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最终用户使用许可协议》属格式合同,点击“同意”并非自己真实性意思表达,且第四部分中条款中采用红色字体标注,但其内容繁杂,条款中多数内容均采用红色字体标注,未达到以合理方式提醒注意的标准。

在二次上诉中,叶先生还认为,盛趣游戏争议解决约定中,在排除法院管辖的前提下,自己只能选择作为提起仲裁协议一方,强行违规约定相对人承担费用,缺乏公平合理性。

对于玩家叶先生的再次上诉,盛趣游戏始终坚持“不应向法院提起诉讼,而应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观点。不过对于叶先生的再次上诉观点,法院依然以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支撑,驳回了他的起诉。

盛趣游戏CEO谢斐拥有丰富从业经历 

据悉,目前就任的盛趣游戏CEO谢斐拥有英国肯特大学肯特商学院工商管理学硕士学位,此前有过多次丰富的就业经历。

谢斐曾任国有文化传媒上市企业——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负责新媒体业务的全面经营及管理;上海分公司总经理、互联网事业部总监、新媒体事业群高级总监;风险投资企业戈壁合伙人有限公司副总裁,专注于投资中国数字媒体、IT、TMT等领域的早期科技项目;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公司环球资源(中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及市场部副经理职务。

(责任编辑:杨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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