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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商财经网 实习生赵文悦/文
运营商财经网获悉,西单大悦城有限公司北京酒店分公司(以下简称大悦城北京分公司)被用户起诉违约退租,双方产生违约金争议。一审判输后,西单大悦城上诉却被驳回,不知负责人张硕会不会觉得尴尬。
单方面解约遭起诉
据一份裁判文书显示,大悦城北京分公司与北京佳恒光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恒公司)于2016年11月1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年租金65万元,期限为五年。
签约后,大悦城北京分公司交纳租金至2019年10月31日。
但是,就在去年8月1日,大悦城北京分公司却突然提出解除合同。理由是租赁房屋中的上铺被拆除,无法满足公司员工住宿的条件。
而根据合同规定,大悦城方并没有权力提前解除合同。
因此,佳恒公司将大悦城北京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违约金43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大悦城北京分公司没有独立法人资格,故其总公司西单大悦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悦城公司)一并被诉至法庭。
答应赔偿又反悔
在庭审期间,双方已经就违约金数额达成共识,约定由大悦城方支付36万元,法院也是如此判决。
事情本该到此结束,但没想到大悦城方又反悔了,并提起上诉,要求减少赔偿金额,仅支付14万元违约金。
据裁判书显示,大悦城北京分公司称,因为佳恒公司缩减了涉案房屋内的床位,导致他们产生了额外的员工安置费用。其认为,佳恒公司应该对此负责,额外的安置费应该抵扣部分违约金。
同时,大悦城北京分公司还称,其已经在2019年7月份交换涉案房屋,所以多交的3个月房租也应该抵扣违约金。
但经法院查明,庭审中只有2019年11月25日的房屋交接手续,没有证据表明大悦城在7月交房,大悦城也没有提交安置费的相关证据。
因此,法院决定驳回大悦城方的上诉,维持原判。
张硕怎么看?
据悉,大悦城北京分公司的负责人张硕,也担任着西单大悦城有限公司的总经理一职。其曾在报道中公开表示,大悦城做的就是传达有正确价值观的优质内容。
但没想到西单大悦城还摊上这么一个事。
(责任编辑:方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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