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网约车细则:外地人持居住证可正常经营

2016-10-18 15:58

运营商世界网 王宇申/文

10月17日消息,青岛市发布《青岛市网约车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管理责任以及网约车车辆、 驾驶员准入条件和业务办理流程进行了明确。值得注意的是,外地人持居住证也可正常经营了。

据了解,在驾驶员方面《暂行办法》除了要求满足国家办法中对驾驶证、 驾驶经历以及相关犯罪记录和无吸毒、 酒后驾驶、 相关违法驾驶记录等要求外, 进一步明确了从业年龄和居住证明要求, 即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 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 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 也就是说, 持有青岛市居住证的外地人一样可以从事网约车经营。

此外《暂行办法》还明确,合乘不属于道路运输经营行为, 禁止利用合乘名义从事营运活动。 合乘各方应通过签订合乘协议的方式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及事故责任, 并依法、 依约自行承担相关权利、 义务及责任。 提供合乘出行一天内不得超过两次。 合乘出行分摊费用, 仅限于合乘行驶里程的车辆燃料成本和通行费, 不得向合乘者收取时间计费或其他任何费用。  

 同时还将深化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和驾驶员诚信考核, 考核结果向社会公示, 建立出租汽车从业信用管理制度, 加强违法违规及失信行为、 投诉举报、 乘客服务评价等信息的记录与应用, 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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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网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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