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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商世界网 张荣臻/文
近日,有报道称夏普电视连续出现黑屏现象,多次维修之后“老毛病”仍旧存在,消费者提出更换新电视的要求被驳回,售后给出的理由竟是要求用户按照自家的规定来进行处理。
据中国消费者报报道,早在2015年2月份,大连郭先生花费1.8万元购买了一台70英寸夏普LED彩电,在使用一年多后的2016年9月份,这台电视屏幕上突然出现一条横杠,随后电视出现黑屏,无法打开影响正常使用。
维修人员检查后表示,这是电视屏幕出现了问题,需要返厂维修。然而经过维修之后,在今年的5月份,郭先生这台电视再次出现上次的黑屏现象,无法开机。而维修人员检查后给出的解释同上次也一样,称需要返厂维修。
此时郭先生便提出更换新机的要求,维修人员表示,同一故障两次维修不好才能够更换,于是郭先生只能接受再次维修。
然而仅仅过去三个月时间,没想到这台电视的老毛病又犯了,第三次黑屏。郭先生认为,一款产品同一故障已经出现三次,且两次维修不好满足了更换新电视的条件,便向夏普售后反馈。但是,郭先生的诉求被夏普售后拒绝。
按照夏普售后的说法,屏幕属于主要零配件,“三包”期限为三年,郭先生这台电视目前仍旧在“三包”期内。但是,夏普公司内部有规定,一款产品同一问题一年内维修3次不好可为消费者更换机器,而郭先生这台电视是在3年内因同一问题维修了3次,因此不符合夏普公司的更换条件,不能满足郭先生换货的要求。
业内人士表示,根据国家《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应当更换,而夏普公司内部的规定显然不符合上述国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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