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这样的情况 三大运营商会不会失去竞争力?

运营商世界网  谭乔/文

近日,工信部最新发布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以任何方式实施不正当竞争”,在这种情况下,三大运营商会不会失去市场竞争力呢?

blob.png

blob.png

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也有明文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但是前不久便发生一件违背这一原则的事件。

3月10日,厦门市信息中心正公开招标外网云服务,共有五家企业参与竞标,包括福建移动、厦门电信、联通云数据、厦门纵横和腾讯云。前面四家企业的投标金额均在百万元以上,唯独腾讯云搞了个特别投标0.01元。

业内人士表示,0.01元是竞标的最低价,腾讯云这种做法明显是想先拿到标,通过提供云计算等基础服务,再通过其他增值服务来获益,那几百万标金就当做广告了,不得不说腾讯云的算盘打得真好。

这种不正当的竞争方式在为自己谋取了利益同时,那些遵守规则的同行就成了利益的牺牲者。

工信部在规定中强调电信业务经营者不能使用不正常竞争手段,就相当于为运营商花了一个圈,不能把脚伸到圈外。这样一来,类似于腾讯云1分钱中标的事例就会再次上演,与之竞争的遵守规定的电信运营商们岂不是很冤?

不过,电信运营商也无须担心,除了政务云还有其他业务上可以将这个面子找回来,市场竞争力也不会仅仅因为这个不正当竞争行为下降。


分享至:

关于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