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都股份子公司违反税收管理法被罚 负责人俞建午看法如何?

运营商财经网 实习生李沅臻/文

近期,运营商财经网发现,浙江杭州多家企业因为违反税收管理法被罚,其中不乏大房企的子公司,比如:杭州宸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杭州宸都房地产”)。

浙江政务服务网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杭州宸都房地产的违法事实是:扣缴义务人不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其他违法。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和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杭州市税务局对杭州宸都房地产做出罚款的处罚决定。

最终,杭州宸都房地产被处以:应追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204704.55元、应扣未扣的个人所得税处百分之五十的罚款14295.9元。共计219000.45元。

杭州宸都房地产2017年1月份才成立,业务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中介、房屋租赁、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地产营销策划等。

企查查的股权穿透图显示,杭州宸都房地产是宋都股份的间接控股子公司,宋都股份通过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杭州宋都房地产”)间接持有杭州宸都房地产99.04%的股份。

有意思的是,杭州宋都房地产的法定代表人是俞建午,而他还是杭州宸都房地产的实际控制人,虽然没有在杭州宸都房地产担任职务,但是他持有该公司44.4922%的股份。

杭州宸都房地产的总经理是戴克强,历任杭州宋都房地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总监、集团总裁助理、副总裁、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责任编辑:康玲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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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宋都股份 俞建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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