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诉称发动机经常无故熄火 长安乘用车营销总监雍军怎么看

运营商财经网 实习生彭希/文

新车发动机出现问题,车主联系厂家给出解决措施,但一直遭到推脱,面对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呢?

近日,运营商财经网获悉一份裁判文书,车主宋某购买的长安牌汽车因为发动机无故出现异响并且熄火,本来想找厂家协商处理的,但一直到遭到推脱,无奈之下,宋某只好将销售商和厂家告上了法庭。那么此次事件的来龙去脉到底是怎样的呢?

发动机无故异响并且熄火 车主请求处理遭推脱

车主宋某表示,2016年4月9日,自己在北京祥路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路来汽车公司)处购买了一辆长安牌汽车。但购买后没过多久车辆的发动机就出现异响,而且越来越严重,偶尔还有熄火的情况。

2018年3月30日,宋某前往祥路来汽车公司进行检查,检测报告显示该车辆的手工转动曲轴无法转动、拆解火花塞、四缸火花塞损坏等等,宋某立马与厂家联系并请求解决方案。

宋某还表示,该车辆附带的维修保养显示,该车辆保修期为出售日后36个月,且累计行驶里程在10万公里以内。目前该车辆属于保修期内,但厂家却一直推脱,没有为宋某更换发动机,无奈之下,宋某只好将销售商和厂家告上了法庭。

销售商称该车辆未按要求保养 拒绝承担责任

祥路来公司表示,宋某所购买的车辆没有按照《长安铃木维修保养手册》所注明的要求在保修期内进行保养,因此拒绝承担责任。

重庆长安公司同样表示,首先,自己与车主宋某之间不存在直接的买卖合同关系;其次,本公司认为宋某所提出的要求缺乏足够的事实证据与法律依据,因此拒绝承担法律责任。

车辆存在发动机系统故障 车主有权享受车辆保修服务

经过调查,宋某从祥路来汽车公司处购买的长安牌汽车的确存在发动机系统故障,其手工转动曲轴无法转动、拆解火花塞、四缸火花塞损坏、内窥镜检测发动机四缸活塞损坏。

根据宋某提供的检测报告以及2份《维修委托书》显示,该车辆是在保修期内发生发动机故障的,祥路来公司有义务按照《车辆三包凭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并为宋某的车辆更换新的发动机。但厂商的几经推脱,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最终,法院判定祥路来汽车公司为车主宋某所购买的车辆更换新的发动机,同时驳回宋某的其他所有请求。

不知道重庆长安汽车公司彭陶对此次事件是否知情?

目前还未找到二审裁判文书,也不知道双方是否上诉,对于后续进展,运营商财经网将继续追踪。

(责任编辑:康玲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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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长安 雍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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