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商财经网 实习生彭希/文
发现新车出售前就已经被别人使用过该怎么办?近日,运营商财经网获悉一份裁判文书,车主郑某在给爱车办理车辆登记时意外发现该车辆在出售前就已经被人使用过,并退还给厂家,郑某将厂家告上法庭无果后,再度发起上诉,那么此次判决的结果如何,会出现反转吗?
车辆铭牌与合格证日期不一致? 车主认为厂家欺诈销售
据车主郑某表示,自己在2019年7月13日购买了一辆长安牌汽车,但在之后意外发现自己所购买的车辆已经被人使用过。前车主宋某因为该车辆的铭牌与整车合格证不一致将其退还给了厂家,但厂家在向自己出售车辆时并没有告知。
郑某认为厂家对消费者进行欺诈销售,将厂家告至法庭。
厂家表示铭牌信息准确 拒绝承担责任
重庆长安汽车公司表示,首先,自己与郑某并不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其次,该车辆的铭牌信息在更换前后是一致的,并没有出现错误。2019年7月29日,销售厂家的已经离职的销售经理周某向重庆长安公司提出补办车辆铭牌的申请,原因是该车辆的铭牌已经损坏,请求更换,重庆长安汽车公司的员工经过审核同意补办该车辆的铭牌,并将其快递给了销售厂家。
因此,重庆长安汽车公司拒绝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厂家隐瞒信息已构成欺诈销售 车主部分请求被驳回
经过法院调查,在郑某购买该车辆之前,宋某曾是这辆车的车主,但因为该车辆的铭牌与整车合格证信息不一致将其退还给厂家。紧接着厂家在没有告知消费者该车辆车况的情况下又将其售卖给郑某,最终引发了与郑某的纠纷。
法院表示,厂家没有足够的事实证据证明自己将该车辆已经交易过的事实告知了车主郑某,属于故意隐瞒事实的行为,诱导消费者郑某做出了错误的意思表示,构成了欺诈销售。但郑某在使用该车辆期间内,并没有发现任何质量问题,没有遭受任何损失。
法院最终判定,厂家向车主郑某赔偿经济损失53580元,驳回车主郑某的其他请求。
对于此次纠纷,不知道重庆长安汽车彭陶是否知情?
(责任编辑:杨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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