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利车行驶时故障灯报警 车主起诉一审被驳回 副总裁林杰怎么看

2021-07-20 15:18

运营商财经网 实习生彭希/文

近日,运营商财经网从裁判文书获悉,车主汪某驾驶新车时,发现故障灯报警,与厂家协商请求更换车辆无果后,将厂家告上了法庭。究竟是车主小题大做还是另有隐情,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么?

车主称车辆存在质量问题 请求换车被厂家断然拒绝

根据车主汪某回忆,2019年7月29日,自己购买了一辆吉利帝豪牌汽车,但在随后驾驶的时候意外发现故障灯报警,于是自己立马拍摄视频联系了厂家。但厂家称这个情况不影响行车安全,告诉自己将车开到4S店进行检测即可。经过检测,汪某被告知需要更换传感器。

汪某认为自己所购买的新车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要求厂家出具一份承诺书并且为自己更换新车,而厂家则明确表示不会出具承诺书,也不会为汪某更换新车。在此情况下,汪某只好将其告知法庭。

事故原因为插接件间接性接触不良 车辆不符合更换新车条件

豪情汽车公司表示,首先,自己与车主汪某之间不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其次,汪某要求推车的请求不合理,因为汪某所购买的车辆经过检测,显示出现故障灯报警的原因是插接件间接性接触不良,当时建议汪某将车停留在公司观察,但车主还是自行将车辆开走,并且该车辆也没有达到因为质量问题、修理日期超过35次等更换新车的条件。

再者,汪某是在驾驶汽车三天后才发现问题,在交付车辆时并没有发现任何问题。因此,不应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车辆故障仅为偶发性故障 车主请求被拒绝

一审裁判文书显示,经过调查,首先,车主汪某的车辆并不存在任何重大致命问题,仅仅为碳罐电磁阀偶发性故障;其次,该车辆是经过正规流程生产的,在出厂时没有发现任何质量问题,具有生产合格证明。

法院还表示,车主汪某与厂家在协商过程中,厂家表示愿意为汪某更换碳罐电磁阀,但汪某不同意,坚持要求更换车辆或者是赔偿损失,并且认为厂家具有欺诈销售的行为,但汪某没有充分的事实证据证明厂家进行欺诈销售,更换车辆和索要赔偿的要求也不具备充分条件。

最终,法院驳回了车主汪某的全部请求。不知道吉利汽车安聪慧对此是否知情。

目前还未找到二审裁判文书,也不知道双方是否上诉,对于后续进展,运营商财经网将继续追踪。

(责任编辑:杨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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