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商财经网 实习生彭希/文
虽说是二手车,但仍需跟新车一样享受首保、三包等政策。近日,运营商财经网从裁判文书获悉,车主李某认为自己购买的比亚迪二手车没有首保,不享受三包等,而这些信息都应该由厂家提前告知的,因此李某以厂家进行欺诈销售为由将其告至法庭。那么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么呢?
厂家疑似隐瞒信息 车主被诱导购买?
根据车主李某的回忆,自己于2017年10月日购买了一辆比亚迪家用轿车,但随后发现厂家有诱导消费的嫌疑。李某认为厂家提前篡改了车辆信息,并在没有实际车辆存在的情况下提前注册车号,导致车辆将提前报废10个月,其次没有告诉自己所购买的车辆不享受首保、三包等政策,并在购买的时候告诉自己比亚迪电池组保质期为8年60万公里,但实质的质保中没有这项规定。
经过多次与厂家协商无果后,李某只好将厂家告上法庭。
厂家称车主明确知晓车辆信息 拒绝承担相应责任
山西万宝顺汽车公司表示,车主李某的所购买的车辆是二手车性质的新车,是经正常上户后能享受当地新能源补贴的运营形式的车辆,而该车辆也只是享受了国家的政策,并没有使用过,所以交付给车主的是一个性质为二手车的新车辆,目前也不存在不能保养的事实,因此不存在欺诈销售,不应承担相应责任。
比亚迪公司同样表示,自己与车主李某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缺乏事实证据 车主请求被拒绝
经过法院调查表明,车主李某表示在购买车辆的时候,明确知道车辆需要过户,并且了解车辆的性能。在2017年10月26日车辆过户之后,李某发现车辆存在运营性质等问题,于是立马联系厂家协商,在厂家出具了承诺书并带领李某在比亚迪4S店进行了首次车辆保养之后,得知了该车辆不享受三包,但最后李某表示了认可。法院认为,这起纠纷的争议点就是厂家是否存在欺诈销售,对此,车主李某没有提供充分的事实证据证明厂家篡改车辆信息,并且自认在购车前需要对自己所购买的车辆办理过户手续等车辆信息已经明确了解。
综上所述,法院最终驳回了车主李某的全部请求。
这起纠纷过后,广大车主都应该明白一个道理,只有当自己具有充分的事实证据之后才能真正的维护自己正当的权益,也不一定车主的利益诉求都是有道理的,而厂家也要通过合法且有效的渠道维护自己的利益,一切都要讲究证据。同时,围绕消费者的售前和售后问题仍然值得我们继续思考。
不知道比亚迪乘用车品牌及公关事业部总经理李云飞对此如何看待。其实,这个事情上,比亚迪确实一点错都没有。
(责任编辑:康玲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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