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商财经网 实习生彭希/文
买车三年后突然发现爱车与先前销售商所描述的不一致,于是立马将厂家告上了法庭。近日,运营商财经网从裁判文书获悉,车主任某买车三年后将神龙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龙汽车)告至法庭,这件事情都过去这么久了,其中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
车主发现车辆不具备自适应巡航功能 厂家称车辆的配置早已改动
根据车主回忆,2016年12月21日,自己在石家庄隆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汇公司)购买了一辆标致牌汽车,并且按照买车前车辆的“配置说明彩印单”的功能说明,自己买的这辆车具有“自适应巡航系统”,但是经过实际使用后发现并没有这项功能。自己也曾多次向厂家反映,但都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于是将厂家告至法庭。
公司拥有随时改变产品参数的权利 厂家拒绝承担责任
神龙汽车表示,自己已经在配置单中明确告诉消费者,厂家拥有随时改变产品参数的权利,况且参数表只是提供一些基本的信息,不作为合同性文件。其次,自己已经在车主提车前通知销售厂家配置表等文件即将发生改变,销售厂家也提醒过车主,但车主仍然坚持提取这款车辆。再者,既然车主十分重视“自适应巡航系统”功能,那为什么经过长达三年后才发现该车辆不具备这项功能呢?不符合常理。因此认为自己不应承担相应责任。
隆汇公司也表示这不属于自己的责任,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事实证据不足 车主的请求被拒绝
经过法院调查,车主于2016年12月21日购买了一辆东风标致豪华版汽车,原配置单中参数表示该车辆具有“自适应巡航系统”功能。但厂家表示配置单只是提供一些基本的信息,不具备合同性,自己可以随时更改配置单中的参数信息。厂家在车主购车前已经告知该车辆的配置做出了调整,但车主仍然坚持购买。
再加上车主无法证明自己在实际购买车辆时被告知该车辆具有“自适应巡航”功能,因此法院最终认为车主任某的事实证据不足,驳回了车主的请求。
即使这起纠纷的最终获胜方是神龙汽车公司,但其中暴露的问题不容小视。厂家有义务对消费者的权益负责,同时也要用有效的方法维护自己的利益,不知道神龙汽车总经理陈彬对这件事情怎么看?
(责任编辑:康玲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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