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神州木业拖欠设计费被诉赔了60多万 总经理张东彪知道吗?

2020-12-25 14:31

运营商财经网 苏佳/文

近日,运营商财经网获悉一份裁判文书,大兴安岭神州北极木业有限公司(简称“神州木业公司”)拖欠设计费被诉至法院。

裁判文书显示,原告城典(北京)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简称“城典公司”)与神州木业公司在2014年9月26日达成口头协议,城典公司为伊春工地木屋进行初步设计,汇源集团为发包方,神州木业公司为承建方,城典公司为设计方。

2014年12月20日,神州木业公司第一次向城典公司发送三栋木屋的设计要求,每栋面积3000平方米,包括总统套房两套,多间警卫房,酒窖,酒吧,影视厅,温泉游泳池,健身房等。2015年1月2日,神州木业公司第二次向城典公司发出设计要求。

2015年1月5日,城典公司向神州木业公司提出总体设计稿,征求神州木业公司和汇源集团的意见,随后神州木业公司提出新的设计要求,城典公司也多次向其发送设计方案和新效果图。

在此过程中,城典公司和神州木业公司沟通该项目设计费问题,神州木业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推诿,既不与城典公司签署书面合同,也不支付任何费用,城典公司多次发出催款函,并于2016年5月27日委托北京市京剑律师事务所律师向神州木业公司发了律师函,也未得到回复,最终无奈上诉至法院,请求赔偿。

另外城典公司2014年9月至2015年2月期间正在进行“重庆古剑山规划设计”和“北京燕郊温泉酒店设计”等项目的设计和合同签订工作,因神州木业公司要求集中突击本案中的木屋设计项目而失去了获得这些项目的机会,故要求神州木业公司赔偿城典公司设计项目机会损失费50万元。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认为,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可以确定双方达成口头协议后,城典公司在未与神州木业公司签订设计合同的前提下即开始设计工作,双方当事人对设计内容、价格均存在争议。

根据城典公司提交的证据,可以确定其初步完成3栋木屋的设计,面积约为6016平方米。神州木业公司称城典公司的设计未被建设方采纳,且其公司已经按案外人钱某某的设计方案完成了木屋建设,但神州木业公司未提供城典公司的设计方案未被建设方采纳的证据,法院不予采信。

鉴于城典公司设计木屋的事实存在,法院参照神州木业公司提出的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判定。至于上述间接损失,法院不予认可。

由此,法院判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神州木业公司给付城典公司设计费601600元。

未签订书面合同,结果双方闹到了法院,神州木业公司总经理张东彪知道吗?

据悉,神州木业公司是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

(责任编辑:苏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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