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通化葡萄酒19年前没给员工缴社保都被告 董事长尹红知道吗

2020-12-19 12:42

运营商财经网 苏佳/文

运营商财经网获悉一份裁判文书,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通化葡萄酒公司”)因劳动争议被告上了法院。

原告代某某于2001年3月应聘派遣至通化葡萄酒公司处工作,在2001年3月至2006年4月期间,通化葡萄酒公司未给代某某缴纳社保,造成代某某在此期间工龄连续不上,代某某为此于2020年5月13日向通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同日通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通劳人仲(2020)284号不予受理通知书,代某某不服,诉至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

庭审中通化葡萄酒公司辩称其于代某某在2001年3月至2006年4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但法院认为,代某某提供了证据证明其在2001年3月至2006年4月期间与通化葡萄酒公司存在劳动关系,通化葡萄酒上述辩称未提供证据,因此法院判决代某某与通化葡萄酒公司之间在2001年3月至2006年4月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通化葡萄酒公司董事长尹红对此起案件是否知情?

(责任编辑:苏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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