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商财经网 实习生李秀梅/文
运营商财经网获悉,长江财保武汉分公司一客户开车进涵洞时,因为当时正下大雨,客户的车辆不幸进水熄火,光修车就花了六万多,保险公司还各种找理由拒赔,到底谁对谁错呢?
客户车辆进水熄火
据一份裁判文书显示,2016年5月28日上午5时许,胡先生驾驶其所有的奥迪轿车行至某铁路涵洞路段时,因当时下大雨,导致车辆进水熄火。随后,胡先生通知保险公司,长江财保武汉分公司派员现场处理并安排胡先生自行修理车辆,胡先生为修此车花修理费65272元。
因该车在长江财保武汉分公司处购买一份机动车损失险,并购买了不计免赔险,为此,胡先生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长江财保武汉分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65272元。
长江财保不肯承担责任
长江财保武汉公司辩称,胡先生自行将车辆开到水中导致车辆熄火,属于保险公司免赔范围。胡先生没有购买发动机涉水险,所以我公司不应赔偿。
一审法院认为,长江财保武汉分公司提交保险条款进行辩解,因该免责条款属于格式条款,如果保险人与被保险人有争议时,应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即应作出胡先生所有车辆发动机受损属意外进水所致的合理解释,且长江财保武汉分公司在办理投保时未对胡先生进行释明,因此该免责条款对胡先生无法律约束力。
一审法院判决,长江财产保险武汉分公司一次向胡先生支付赔偿款65272元。
长江财保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对维修费重新进行了计算,认为全车漆费用7000元不应纳入车损范围,扣除了油漆费。
二审法院改判长江财产保险武汉分公司向胡先生支付赔偿款58272元。
一会儿说免责一会儿又说没有涉水险,到最后还是赔了五万多,不知长江财保总经理郑则鹏如何看待分公司这种推卸责任的行为,不管管吗?
(责任编辑:李秀梅)
运营商财经网(官方微信公众号yyscjrd)—— 主流财经媒体,一家全面覆盖科技、金融、证券、汽车、房产、食品、医药、日化、酒业及其他各种消费品报道的原创资讯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