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马自达进口车竟用国产配件气坏车主 董事长渡部宣彦怎么看?

运营商财经网 李冬昊 /文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家住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的包先生曾因购买的进口马自达阿特兹轿车“车辆导航及多媒体中控屏幕”为国内采购安装,将马自达(中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销售方大鹏睿达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应依法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车主发现进口轿车导航系统是国产

运营商财经网从该文书了解到,包先生2014年4月14日用家庭多年的积蓄支付了228,880元从大鹏睿达公司购买到一辆进口马自达阿特兹汽车。2018年,包先生获悉车辆的“车辆导航及多媒体中控屏幕”是在中国国内采购安装,根本就不是原装进口整车。

但是大鹏睿达公司和马自达公司在涉案车辆销售时陈述的却都是整车原装进口,包先生至今也不知道涉案车辆有多少配件是在中国国内生产及安装,悖于自己购买原装进口整车的本意和初衷。

包先生认为大鹏睿达公司和马自达公司不如实披露涉案车辆的真实信息,故意做虚假宣传误导自己进行消费,侵害了自己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故要求法院判令两公司向自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共同赔偿惩罚性赔款人民币686,640元。

碎玉包先生的诉讼,马自达公司辩称,公司在2014年2月即已经向全国经销商发出书面通知,要求经销商明确告知消费者导航及中控设备的生产者和安装地点,告知消费者该设备安装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地图更新的及时性。

导航及中控设备仅提供导航和车载娱乐功能,不影响车辆的性能,即使包先生不了解导航的来源和安装过程,也不影响其得知车辆的性能。事实上,包先生购买使用车辆至今,并未就导航设备的质量提出异议,也并未要求更换导航设备,而是继续保有车辆和导航设备,说明导航系统并未对使用车辆产生影响,因此不存在欺诈行为。

大鹏睿达公司也辩称,其为马自达的代理销售商,车辆由马自达生产。2014年2月马自达下发文件,在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已经口头告知包先生导航设备是在天津港安装并提供了专门的使用手册,故其不存在欺诈行为。

法院认定马自达不存在欺诈行为

法院经查明后认为,按照一般认知,体现车辆技术含量、影响车辆舒适度及行驶安全的主要构件为车辆的发动机、传动系统、行驶系统、转向系统、制动系统等。依照普通消费者的认知,国产车及全进口车的主要区别亦在于上述各部件的零件来源、装配质量的差异。而车辆的中控及导航系统主要是为驾驶者提供导航及娱乐服务、显示倒车影像等,并不会对车辆的性能及行驶安全产生实质性影响。

同时法院还认为,受我国相关政策的影响,国外厂商制造的导航设备在我国境内可能会存在更新困难等问题,故被告马自达公司所述其为更符合中国消费者的使用需求,而由国内供应商德赛西威公司与马自达公司共同开发导航系统的陈述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况且,包先生本人在购车时亦未对中控及导航系统予以特别关注,可见涉案车辆的中控及导航系统的配件来源、安装地点并非包先生购车时的主要考量因素。

最终,法院驳回了包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

据了解,渡部宣彦是现任马自达(中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3岁就进入了马自达,自2011年起就参与管理马自达中国业务,对进口车存在国产配件的事情,不知道渡部董事长怎么看

(责任编辑:康玲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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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马自达 渡部宣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