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微波炉被诉欺诈要求“退一赔三” 微清事业部总裁马赤兵知道吗?

2020-05-09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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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商财经网 方悦/文

近期,运营商财经网获得了一份与广东美的厨房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有关的裁判文书,被消费者投诉称隐瞒事实,侵犯合法权益,要求退一赔三。

 

诉称宣传23L到手只有14L

据裁判文书显示,原告杨激东诉被告自贡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易购”)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广东美的厨房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的电器”)作为第三人到庭参与了答辩。

原告杨激东称,2017年11月11日在苏宁易购购买一台M1-L236A微波炉,价值389元,收到货后发现该微波炉比之前家里使用的23L的微波炉小了很多,无法正常使用,经送成都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以下简称“成都质检公司”)检测,其有效容积为14L。

杨激东称在网页宣传M1-L236A微波炉为大容量23L微波炉,产品使用手册(说明书)中标注容积为23L,但隐瞒了其产品包装箱上明示的国家标准GB/T18800-2008检测到的有效容积为14L的事实,具有欺诈的故意。

据此,要求撤销购买合同,退还货款389元,并支付三倍赔偿金1167元。

辩称腔体容积不等于有效容积

对此,美的电器辩称其生产的产品容积为23L,产品书中载明了相应的计算方法,并且在产品书中明确注明,炉腔尺寸包含了拉伸的长度,为两个面的最大值,且宣传的容积是微波炉的腔体容积而不是杨激东所称的有效容积。

其还称,,影响消费者购买某件产品的因素很多,如外观、品牌、价格,厂家对于某个功能的描述与消费者作出购买决定之间并不具备必然的因果关系。只要是具备理性的普通消费者,都可以通过肉眼辨别,容积是否符合自己的家庭所需,不存在构成欺诈的行为,这不符合生活常理。

经法院查明认为宣传页的描述不会使一般消费者陷入错误认识,不存在欺诈行为,驳回了杨激东的全部诉求。

马赤兵履新事业部总裁不久

法院判决后,这看似是一场乌龙,但微清事业部总裁马赤兵也这样想吗?

运营商财经网了解到,美的微波电器事业部是美的集团旗下一家集研发、生产、营销为一体的现代化企业,2018年12月清洁电器与微波炉事业部整合,成新的事业部---微清事业部,马赤兵任总裁。

据悉, 2002年,马赤兵便在微波炉产业板块负责海外市场业务,同时也负责一些清洁电器的工作;2017年担任清洁电器事业部总经理。事业部整合后,考虑到两大品类在市场拓展、尤其是海外市场拓展的协同效率,集团决定由马赤兵来担任微清事业部总裁,同时操盘两个差异较大的品类,马赤兵的压力自非一般。

(责任编辑:方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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