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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商财经网 实习生赵文悦/文
运营商财经网获悉,建行河南一用户的银行卡被盗刷了,建行还不给赔偿,这是怎么回事?
境内外共盗刷4笔
据一份裁判文书显示,2006年,张先生在建行永城支行办理了一张龙卡储蓄卡。
2018年1月28日,张先生突然收到银行卡取款的短信提示,但张先生本人并没有进行取款操作。
经查,是有人分4次在境内及境外以ATM机取现及跨行自助取款方式支取张先生卡内存款总计16564.08元,并在此卡内扣除手续费193.64元。
张先生一看不得了,第二天就向向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报案,但至今未给予该案结论。
张先生认为,银行卡被盗刷不是自己保管不善造成的。而银行卡被盗刷时,自己和卡均在北京,可存款却在异地境外、境内两分钟内被盗刷,与自己相距1600多公里,造成的损失应当由银行负全责赔偿,但被建行拒绝。
为此,张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建行永城支行赔偿盗刷款、手续费共计16757.72元以及误工费、车费等共计5600元。
建行不承认是伪卡交易
裁判书显示,永城支行辩称,张先生没有证据证明其卡内资金是通过伪卡被支取,对于涉案银行卡如何被盗刷、交易过程如何等一系列重要事实只有通过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才能查清,且识别银行卡真伪的义务应由异地ATM机所属银行承担,因此张先生的诉求于法无据。
法院认为,张先生与永城支行成立储蓄存款合同关系,永城支行有保障原告的存款安全,并提供安全的交易设备、技术平台和为用户保密等重要义务。而现在永城支行未尽到保障张先生信用卡资金安全的义务,应当承担主要责任,酌定为70%。
最终,法院判决永城支行赔偿张先生盗刷款11730.40元。
永城支行不服判决曾提起上诉,结果被驳回。

有趣的是,二审中,永城支行提交的证据恰好证明了张先生的存款是伪卡盗刷,被驳回上诉真是一点都不意外。
不知建行河南省分行行长石永拴知道这件事以后作何感想,是否有分管责任?
(责任编辑:方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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