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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商财经网方悦/文
近日,运营商财经网独家获悉了长春中海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中海公司”)的一份裁判文书,深陷买卖合同纠纷,涉案金额达74400元。
随意更改房屋电线、电缆敷设
据裁判文书显示,原告孙伯义是长春中海公司开发的位于长春市绿园区汽贸小区以东、景阳大路以南中海·凯旋门三期第A3幢109号房屋的业主,其由于长春中海公司随意变更施工方式,未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地下电线、电缆且采取对口焊接的施工方式存在安全隐患,给孙伯义造成了经济损失。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长春中海公司就已经被判决赔偿经济损失216000元。
原来,2015年12月29日,房屋交付使用后,吉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鉴定,认为该房屋的地下的电线、电缆不符合要求,且存在安全隐患,为此孙伯义起诉到法院。
2017年,法院认定孙伯义房屋每月租金损失12000元,自2016年5月开始至2017年11月7日,保护1年6个月,计216000元,该赔偿金由长春中海公司支付。
2018年5月,长春中海公司将该房屋电线电缆重新敷设完毕,孙伯义再次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即2017年11月7日至2018年5月14日期间的经济损失74400元。
看来,电线电缆的随意改动确实给业主带来了很大困扰,前后两次上诉,涉及金额还都不小。
辩称不影响使用也不存在安全隐患
对此,长春中海公司辩称,2015年12月29日双方交付房屋后,孙伯义并没有在第一时间通知维修,而是在2016年5月才告知,进而产生后续的这些损失及诉累,因此孙伯义应该承担未及时履行通知义务而造成的扩大损失。
其还称,涉案房屋的电线、电缆的数设方式是符合《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的,且斜穿并不影响安全,并不实际影响用户使用该房屋,亦不存在安全隐患。
经法院查明,长春中海公司未按设计图纸敷设案涉房屋的地下电线、电缆且采取对口焊接的施工方式存在安全隐患,属违约行为。此外,孙伯义购买门市房屋用于出租,但由于电线电缆敷设问题造成经济损失。
最终,法院判决长春中海公司赔偿孙伯义经济损失74400元。
运营商财经网了解到,中海地产长春公司的总经理是高震极,1981年出生于吉林长春,毕业后入职中海地产集团,曾先后在中海地产位于深圳、香港、北京、兰州、长春及大连等地的集团总部及地区公司任职,2019年入选中国地产经理人100强(长春)。
(责任编辑:方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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