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签完购车合同就降20多万车主怒诉价格欺诈 特斯拉中国区总经理王昊重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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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商财经网  秦佰铃/文

近日,运营商财经网独家获悉一则法院裁判文书,特斯拉车主刚签订完购车合同不到3个月,一样的车价钱就降了20多万,车主气坏了,起诉称其“价格欺诈”,要求赔差价。

车主怒诉刚签订购车合同就降价  

法律文书显示,车主王某2018年12月19日与特斯拉公司签订《tesla汽车订购协议》,购买一辆特斯拉牌汽车。合同签署后,王某支付了全部购车款。但在随后不久,王某发现其购买的车辆降价。

王某认为,特斯拉公司在签订《tesla汽车订购协议》时,利用自己作为商家的优势地位,存在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特斯拉公司作为大型汽车生产商和销售商,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审批流程,车辆降价并非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内部流程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及公平交易权,涉嫌价格欺诈。

同时指出,特斯拉公司并没有提交证据证明其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发生急剧变化导致降价,在签订的合同中也规避了特斯拉公司自身的违约责任,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及公平交易权。

综上,王某要求特斯拉公司退还购车款209400元(以2019年3月28日特斯拉公司调整后的价格为依据,退还多收取的209400元购车款。

特斯拉公司强调非主观故意  不是“价格欺诈”

特斯拉公司辩称,双方签订的《汽车订购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协议已明确约定车辆购买价格,并没有关于任何情形下主张“退还购车款”的约定。同时,涉案每一车辆均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个性化配置方案,王某对涉案车辆的价格及构成均已明确知悉。

在双方买卖合同履行完毕之后,特斯拉公司作为销售者如果根据市场情况等各方面因素对车辆销售价格进行调整,系销售者基于自主经营权进行的正常商业行为。王某并未证明在订立合同时车辆价格与车辆价值存在明显不合理的差距而导致双方权利义务失衡,尤其涉案车辆每部分配置均为统一明码标价,因此不承认“价格欺诈”。

在答辩中特斯拉表示,2019年3月,特斯拉美国总部决定在全球范围内对销售的各车型进行不同程度的降价,原因在于特斯拉计划关闭所有线下门店、降低成本,并将降低成本产生的利益让客户最终实际享有。

因合同限制车主3个月损失20万

在审理中,法院查明王某与特斯拉公司签订《汽车订购协议》中约定,在消费者支付第一笔付款之日起三天内,可以修改、取消或确认的车辆配置方案。一旦第一笔付款支付完后不可退还(只要法律没有另行禁止),因为车辆是定制的,在开始生产前就已经有成本产生。

同时合约规定一旦汽车被接收,将视为完成对汽车的验收。关于政府政策、优惠、福利等:国家或车辆登记地的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有可能发生变化,因此,不能保证您一定能按照任何相关规定享有权利,享受各种优惠、福利,也不能保证您对车辆的登记,所有权或使用不会受到任何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的限制或禁止。

上述协议签订后,王某向特斯拉公司交纳了购车款100.34万元。2018年12月27日,特斯拉公司交付涉案车辆。庭审中,王舰正主张涉案车辆基础价格在2019年3月份降低为79.40万元,故要求返还实付款差价款。

最终,法院判决王某与特斯拉公司签订的《汽车订购协议》依法成立,系双方当事人一致意思表示,没有证据证明特斯拉公司虚构交易市场价格,同时合同价款已支付完毕,对王某要求予以驳回。

特斯拉中国区总经理王昊重视吗?

事实上,在2019年特斯拉因频繁降价引发诸多老用户维权,曾被曝出7次反复调价,造成车主一天损失4万。

目前负责中国区销售工作的正是特斯拉中国区总经理王昊,此前曾担任特斯拉中国公司销售总监,在特斯拉中国公司也至少有3年的工作经验,一直负责市场销售工作。

据了解,此前小鹏汽车新品降价发生老车主维权事件时,王昊曾公开表示“不做评价,小鹏在短期内上线了一个新产品,但特斯拉的降价并不是针对新产品,而是持续的产品”,中间内涵也耐人寻味。对于降价引发的风波,想必王昊也该知情,此次事件不知其是否重视,不过造成这样的影响估计其压力不小。

(责任编辑:康玲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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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特斯拉 王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