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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商财经网 八卦叨/文
远洋集团被曝事故死人的同时,运营商财经网发现旗下的远洋国际建设有限公司还曾因为装修延期交房被告上了法庭。
双方对交房时间各执一词
运营商财经网了解到,2019年3月,原告高雪莲、黄新将远洋国际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洋建设)告上了法庭,原因是远洋建设延迟交房。
据悉,2016年10月22日,高雪莲与远洋建设签订装修工程合同,装修房屋为洋都会中心项目8-504号房屋,双方约定工程款为40万元,在2018年6月30日前交付装修好的房屋,可远洋建设在2018年8月16日才交付房屋。
双方各执一词,远洋建设认为自己并未延期,双方签订的合同是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为期一年。而远洋建设拿到房屋的时间已经是2017年12月17日,是因为拿房日期迟才导致的交房延迟。
本想靠一点补偿维护声誉?
不过,远洋建设称为了维护自己的声誉,给予了一定的补偿,金额为1516.13元。但黄新(高雪莲的丈夫)在《远洋新天地入住结算单》中注明了“保留对违约金赔偿异议继续索赔的权力”。
到底是高雪莲夫妇拿了违约金不认账,还是远洋建设违规不交付呢?
法院认为,远洋建设在2018年6月30日以后交付装修房屋,已经违反了合同规定,黄新、高雪莲主张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标准过低,应另行支付黄新、高雪莲违约金5000元。
其实,5000元这本就不是一件大事,但远洋建设忸怩的态度确实让人没有太多好感。
事实上,远洋建设作为远洋集团旗下的子公司,此前曾多次因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被通报处罚。远洋集团在北京的知名度很高,建了很多写字楼小区,不过这频繁的被通报,长此以往还将如何立足?
(责任编辑:方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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