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商世界网 陈雪杰/文
近日,武汉市法制办公布网约车经营服务、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等管理文件征求意见稿。在网约车管理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申请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具有武汉市户籍或者取得武汉市居住证。
此次公布的《武汉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车辆,应符合7座及以下乘用车;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固定式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车辆具有车身电子稳定系统,安全气囊不少于 4 个 ,轴距不小于2700mm等条件要求。
同时,对于网约车驾驶员申请方面也提出了相应的要求:驾驶员应取得相应驾驶证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吸毒、饮酒后驾驶、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暴力犯罪等记录;还需要驾驶员申请之日前5年内,无被吊销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记录。
对于网约车相关细则越来越明确,其规定车辆、人员准入条件,这无异于保障用户安全,提升出行安全水平。但事情都是具有两面性的,关于在网约车细则越发详尽的背景下,一方面是因为要对群众出行安全负责,另一方面小编认为是为让群众出行更加便利。
随着网约车越来越多,其初衷却发生改变。最初是为了整合私家车,减少交通拥堵,鼓励多人共乘,并合理分担费用。司机本质不是以此为职,收取的费用只是分享车辆的奖励。日积月累,网约车变成了又一个出租车模式,很多人甚至买车来专门跑快车。
如此一来,不但没有减少单人上路车辆,反而增加路上车辆,部分司机路边乱停车,增加交通拥堵。
网约车细则会增加一些运营成本,让一些使用兼职私家车为主的平台受到冲击。优胜劣汰,在如此详尽的网约车细则下,淘汰劣质的,留下优秀的,相关部门用法律法规守住网约车的安全底线,也让群众享受更多出行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