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监管细则正式公布 将对P2P实行备案管理

2016-08-24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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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商世界网  曾欢/文

8月24日下午,银监会正式发布四部委联合起草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至此,互联网金融的行业监管基本定调。

其中,坐实了此前流传的关于网贷上限的说法。具体而言,同一自然人在同一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自然人在不同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不同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此外,也明确规定了平台要对客户资金实行第三方存管,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资金存管机构与网贷机构应明确约定的各方界限。

针对《办法》中的限额,官方解释了设定上限的原因:一是和网贷机构定位有关,二是互联网技术在风险控制上信息收集上,只能控制小额融资需求,三是,从国际惯例来看,国外现存比较规范的网贷机构就是小额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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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网贷 p2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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