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格斯同一款产品却有不同的不合格理由 生产很随意啊

2017-08-16 15:47

运营商世界网 曾欢 /文

日前,通辽市工商局公布了《2016年流通领域小家电质量抽检不合格商品名单》,名单显示共有54种小家电存在问题。其中,奥格斯有两批次不合格,为同一型号的反射式室内加热器,却出现两个不同的问题,让人嘀笑皆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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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运营商世界网了解,此室内加热器的型号为AW-Q-02,其并不出名,并没有公开资料,且在京东和天猫内并没有这个产品,主要走线下渠道。其标称生产厂商为佛山市爱威电器实业有限公司,坐落在佛山顺德,注册资本为1万元,是一家进行电器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

而在不合格理由一栏,一个是标志和说明,一个是电源连接及外部软件、接地措施。标志和说明是在某些标注方面不符合国家的要求,如型号标注缺失或者字体过小,安全及警告事项不合格等等情况。电源连接及外部软件、接地措施则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众所周知,加热器对电功率的要求较高,高的需要千多瓦,而这些不合格理由有可能造成使用过程中的接触不良,漏电等情况。

同一款加热器却有两个不合格理由,如果品牌本身不存在问题的话,那这锅是生产企业的。而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过程把控不严格,对生产过程不够重视等等,这不免让人怀疑,它家生产的其他产品是不是也存在这样的问题?这与让用户用的放心是背道而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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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加热器 奥格斯 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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