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因福特科保荐项目被监管警示 副总裁王学春怎么看?

运营商财经网 实习生赵鑫雨/文

日前,民生证券因一保荐项目未勤勉尽责,受到监管警示,两名保荐代表人被通报批评,运营商财经网将对具体情况进行探究。

12月6日,上交所发布对民生证券采取监管警示措施的决定。该决定显示,民生证券作为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特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项目保荐人,存在保荐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情形。此外,该项目的两名保荐代表人苏永法、崔勇予被通报批评。

与此同时,福特科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人均被通报批评。

据悉,福特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于2021年6月21日被受理,但在发行注册阶段,该公司申请撤回申报材料。经查,福特科在发行上市申请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审核问询回复不真实、不准确。福特科在申报文件中称已对其报告期内存在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情形整改完毕。但经核查,福特科在报告期内仍存在未披露的资金占用事项,具体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恒标、罗建峰通过共同控制的另一个公司以支付在建工程预付款方式占用公司资金499.55万元;两人还通过向供应商支付采购款、向员工支付备用金占用公司资金58万元等。

二是研发人员、研发投入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三是内控建设信息披露与实际情况不符。现场检查发现,福特科未正式发文成立内审部,报告期内内审部亦无专职人员,内审部设立流于形式;福特科还存在不相容职务未分离、授权审批控制不当、会计系统控制不完善、子公司印章管理不规范、人员离职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福特科是被证监会对其IPO项目进行的一场现场检查被确定有问题的,之前,证监会应该是从此前的部分回馈信息中发现了些许端倪,遂启动了针对其IPO的现场检查。

作为该项目保荐人的民生证券,对上述事实未完整、充分核查,导致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由此受到监管警示。不知对此,民生证券副总裁、投资银行事业部总裁王学春怎么看?

(责任编辑:康玲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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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民生证券 王学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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