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企业及从业者注意了!有这些行为的将被列入失信名单

运营商世界网 辜海燕/文

7月19日,国家邮政局在其官方网站就《快递行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列出了可让快递企业和从业人员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严重失信行为。如此一来,快递领域个人信息泄露的问题或将有法可依,快递用户也将更加放心。

快递行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公告.png

根据《意见稿》内容,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组织设立全国快递行业信用评定委员会,开展全国快递信用评定工作。快递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发生严重失信行为的,由快递行业信用评定委员会直接将其列入快递行业失信名单。

据悉,快递企业严重失信行为如下:因管理不善,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单次致使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或者因企业自身原因单次造成快件丢失、损毁5000件以上的;伪造、涂改、冒用、租借、倒卖和非法转让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因违法行为被邮政管理部门吊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因服务质量或者安全等问题1年内因不同事件被国家级媒体曝光3次以上,省、市(地)范围内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1年内因不同事件被省级、地市级媒体曝光3次以上的;因快递业务经营活动中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被处罚的;在邮政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逾期不履行的;违法扣留用户快件;其他经省级以上快递行业信用评定委员会确定为严重失信行为的。

出现其中任意一项严重失信行为的快递企业,本年度信用评定得分为零分,直接列为失信企业。

而快递从业人员严重失信行为有:因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被判处刑事处罚的;违法扣留、倒卖、盗窃用户快件;侵吞代收货款、侵占公司财物涉案金额累计达5000元以上的;贩卖、非法提供或者泄露用户个人信息或者使用寄递服务信息累计500条以上的;一年内被用户有效申诉15次以上并被确认有责的;因从事快递业务活动中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被处理的;违法收寄禁寄物品3次以上的;其他经省级以上快递行业信用评定委员会确定为严重失信行为的。

从业人员出现其中任一项严重失信行为,本年度信用评定得分为零分,直接列为失信个人。

快递市场一直是个人信息泄露问题比较严重的领域。如此看来,该管理办法如果实施,或将进一步约束快递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行为,从而进一步规范快递市场,维护用户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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