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商世界网 罗帆/文
天猫京东的关系早已到了“点火就着”的地步,甚至从简单的口水战升级为法律条款的角逐。近日,京东和唯品会联合发表声明指责某电商平台进行“二选一”的恶意竞争。天猫随即一拳还击,直指京东恶意碰瓷。
事实上,京东此次暴怒指责天猫并非毫无缘由。因为早在2013年,天猫就要求商家只参加天猫平台上的优惠活动,不入驻其他平台的活动会场。尤其是在6.18和双11的电商购物节期间,天猫对商家的“阉割”行为直接导致了其他平台的销售额深受影响。而其中最受荼毒的当属服装品牌,某品牌商家曾向记者揭发,天猫要求商家与平台签署“独家合作”协议,完成协议后,商品只能在天猫平台售卖,并关闭天猫之外其他电商平台上的店铺。
但是,“二选一”的竞争行为已经导致京东和天猫从“口水战”上升到了法律层面。2015年10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其中第十一条明确规定: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不得违法《反垄断法》《反不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限制、排斥平台内的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参加第三方交易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
值得注意的是,天猫此前一直在用“独家合作”掩饰“二选一”的真相,试图摆脱反垄断的协议。如今京东与唯品会指责天猫后,天猫的反击也十分无力,只是解释到与天猫的独家合作是商家自愿行为。甚至还抨击某些平台随意改动商家价格,将品牌作为碰瓷战术的人肉炸弹,这两句话无疑在含沙射影此前的“露露事件”和京东恶意降价---只是降价促销都是常规手段,对此多说用户并不关心。目前看下来,天猫的反击并没有什么力度。
国内电商之争,大部分集中在阿里系、京东系、苏宁系之间,当然是由于其体量较大比较引人注目,而竞争并无坏处,作为普通用户来说并不必担心---如有违规,法律自会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