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微博如果不按这个做 即将实施的网络安全法是要这样处罚的

运营商世界网 马哲/文

此前人大常委会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就快要开始实施了,根据规定,该法将在2017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施行。除了个人之外,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将受到更大的影响。倘若这两大社交平台未能执行《网络安全法》,又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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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法第六十九条这样规定:网络运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不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对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采取停止传输、消除等处置措施的;

(二)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的;

(三)拒不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的。

具体而言,这一法规确定了微信、微博必须承担起通信管制的义务,以及配合执法部门检查的义务。此外,微信、微博的技术支持协助义务也被法律明文规定了下来。企业要协助执法部门是国际惯例,但在《网络安全法》颁布前,这方面的企业义务多通过“红头文件”来规定。这一局面也将得到改变。

如今,微信、微博这类大型社交平台几乎已可被视为基础信息平台,数亿用户在平台上活跃,企业也应当相应地承担起责任。业内人士认为,互联网企业必须有与其基础信息平台相匹配的技术能力,否则就将在未来激烈的竞争中遭遇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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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微信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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