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珞丹拖欠30万工程款不还? 收入不菲的明星绝对不会做这种事

2021-10-25 18:29

运营商财经 杨雯翕/文

日前,在相关平台上可看到著名女星王珞丹被列为被执行人,需还建筑公司30.96万元。具体信息显示,王珞丹在北京昌平购买了一栋别墅进行改造,但是还没取得使用证、许可证,也就是说并不具备改造条件的情况下,其父代表王珞丹与建设公司签了《工程施工合同》。现在工程完工,王珞丹却迟迟未验收,也没有给公司工程款101.43万元,至今已经9年了。

按道理来说,王珞丹作为女明星,收入不菲,不应该恶意拖欠工程款。要知道王珞丹早年出演过不少经典影视剧,比如《奋斗》,《杜拉拉升职记》,《卫子夫》,《急诊科医生》等等,2008年拍《我的青春谁做主》的片酬就至少30000元一集了。百万的工程款不还,确实是说不过去,除非这其中有什么猫腻。

细细一看王珞丹与装修公司的诉讼答辩,非常有意思。王珞丹给出的回应是:房子不是自己的,而是父亲王卫星的,父亲因没有购房资格所以用自己的名义在北京昌平购买了别墅,合同也是父亲和装修公司签的,自己不应该成为被告……而其父王卫星则表示:自己和施工方发生了装修质量问题纠纷,所以才把人家装修的钱给扣下了。

最后法院的判决是:王珞丹应支付给装修公司30万装修改造的钱,但装修公司也把18万的协商修复钱退给王卫星。

(责任编辑:杨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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