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通信运营商子公司擅用奥运标志被罚 值得吸取教训

2021-10-20 04:20

运营商财经 康钊/文

10月18日,一则某通信运营商下属公司被罚的信息被翻出来,其中称,XX的上述行为属于为商业目的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侵犯了奥林匹克专有权“。  这个事情的经验教训值得好好总结。

这个事情发生得很早了,是2020年6月23日(奥林匹克日)发生的,只是今年才被企查查等给抓取出来。

主要是企业官方微博出的事。该微博账号里有3张海报。海报画面有“感恩20年见证美好改变”及两个企业品牌标志,有二维码等内容。上述二维码的落地也导入该运营商子公司的下属公司的网页。

该网页中出现奥运标志,并含有商品(T恤衫)预购链接,且上述海报原始画面为“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授权的“奥林匹克日”相关活动的宣传海报。最终,该公司被罚款5万。罚款不多,但面子难看。

此事的教训就是:

第一,要管好官方微博,而大企业的官方微博往往是外包的,难管理。

第二,奥运的标志不能随便用。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的规定,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含潜在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按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罚款数额为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罚款数额为10万元以下。

第三,使用奥运标志尤其是注意场合,不能用成商用目的,即便是公益性宣传也不可以未经批准使用,根据《奥林匹克宪章》规定,在非营利活动范围内使用奥林匹克标志、会旗、口号和会歌必须事先获得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的批准,所以凡未经批准擅自使用的都在禁止之列。

(责任编辑:韩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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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奥运标志被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