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商财经网 实习生王晴/文
近日,运营商财经网从裁判文书获悉金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子公司天津金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后简称“天津金瑾房地产公司”)因房屋买卖纠纷被告一案一审宣判。业主与开发商因卧室楼层约0.4米的间距“误差”对铺公堂,双方究竟各有怎样的说法呢?
楼间距与约定不符,业主将开发商告上法庭
2020年8月12日,刘某与天津金瑾房地产公司签订购买协议,购买了一套高3米,价值287.2万余元的房屋。2个月后,开发商交房,刘某在装修过程中发现房屋小卧室的楼层间距仅有2.66m,不符合约定标准,于是将开发商告上法庭,并要求对方赔偿自己30万。
开发商称自己并未违约
天津金瑾房地产公司辩称,合同交工标准明确洋房结构层高为3m,是指混凝土结构构件的层高,不是刘某主张的室内净高。就算按刘某测的净高来算,房屋也符合《住宅设计规范》中所写的不低于2.4m的要求。
除此之外,房屋已经验收合格并取得交付许可证,相关施工图也能证明房屋结构层高符合3m要求。因此,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房屋都是符合标准的。
法院判定开发商胜诉
经法院查明,双方提供的《房屋交付标准》中明确指出洋房结构层高3米,高层结构层高2.9米并适用于刘某所购买的房屋。层高属于术语,意思为上下相邻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室内净高为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地面或吊顶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刘某主张楼层间距不足3米,是其主观测量的结果。而提供的录像中房屋已铺设地板,无法测量室内净高。因此刘某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开发商违约。综上,法院不支持刘某的索赔主张。
目前还未找到二审判决书,不知道双方是否上诉。对于后续进展,运营商财经网将继续追踪。
(责任编辑:杨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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