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怒诉在高德订某酒店实际未安排这家 起诉后和解

2021-07-30 15:02

运营商财经 实习生赵梦瑶/文

在高德平台上定了酒店,顾客到了之后却发现平台所定的酒店跟自己定的不是同一家。近日,王某就因这个问题对北京易行出行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行”),也就是高德集团下面提供酒店预订业务公司主体提起了诉讼,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王某称预定酒店和所住酒店不是同一家

2021年3月19日发表的的一审民事裁定书显示,王某称,他于2020年4月28日,29日通过高德地图选择广东阳西君临海景假日酒店并预定该酒店4月30日至5月2日,5间2晚,合计2447元,订单号为1588088796013762,1588140972010954。而4月30日到达广东阳西后,发现高德方预定的并非在地图上她选择的君临海景假日酒店 ,而是阳西海景假日酒店。王某表示,两酒店不是同一酒店,在位置,价格方面均有差异。

王某认为,他们根据高德方在地图上发布的君临海景假日酒店的信息及价格预定酒店,高德即易行方却利用两家酒店在名称上相似来误导消费者,以次充好,从中渔利。当时致电高德方说其无法处理,后在全国12315平台投诉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故起诉。

易行提出管辖权的异议被驳回

对此,易行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根据用户协议,发生争议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王某主张的案由为网络服务合同,而该合同的实际履行内容为宾馆住宿服务,虽两方之间的网络服务合同通过互联网签订,但其最终的履行行为不属于在互联网完成,不属于北京互联网法院管辖范围,仍应该由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管辖,因此申请将案件移送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北京互联网法院认为,此案为网络服务合同纠纷。在这个案件中,虽然住宿服务系案外第三人通过线下提供,但涉案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均在线上完成。故易行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理由不能成立。

民事调解之后易行被执行

运营商财经了解到,2020年12月8日,北京互联网法院第三十七法庭再次开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于同年12月12日进行了民事调解,但一审民事调解书以调解方式结案的为由,没有进行公开。

在2021年1月18日,北京易行出行旅游有限公司被北京互联网法院执行4000元。

(责任编辑:杨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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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高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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