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松筹二审胜诉 用户却称不给白血病的孩子互助金

2021-07-28 16:27

运营商财经实习生徐明洁/文

近日,运营商财经网发现,著名众筹保险公司轻松筹被一对父子告上法庭,要求其答应自己的30万互助款。除此之外还有10余人也以相同原因对轻松筹提起诉讼,而轻松筹却拒绝支付,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父母辞职照顾贫血病儿子 轻松筹却拒给互助金

据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2018年2月7日,黄某1参加了轻松筹的“少儿大病互助行动”,互助金为30万,并于2018年8月6日经过180天的观察期后生效。按照约定,一旦罹患规定的60种重大疾病,经过申请、第三方调查程序即可获得30万元救助金。

黄某1称,2019年9月29日到珠海市人民医院检查,确诊急性B淋巴细胞白血病特征,该病属于行动公约规定的60种重大疾病的第一种,恶性肿瘤。为更好地治疗,黄某1在同年10月转院到广州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治疗。

2020年3月23日,黄某1再次入院。此时,其父母发现行动公约里要求必须在确诊后180日内提出申请。由于第一次诊疗的病历在珠海的家中,黄某2(黄某1之父)拿到资料后,于2020年4月1日提出申请,但轻松筹以超期为由拒绝了申请。

黄某2称,首次治疗的珠海人民医院,没有检测医疗设备,不符合行动公约约定,也无法确认广州医学检验中心医生符合行动公约对专科医生的限制条件。因此确诊时间应以2019年10月12日在广州中山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确诊的时间起算,并未超过180日。而且还要考虑到疫情对出行的影响。

轻松筹称遗传性疾病不予互助 且申请已经逾期

轻松筹辩称,其一,公司只是“少儿大病互助行动”的平台服务方,不负责支付互助金。互助金由全体参与行动的会员分摊。其二,根据行动公约,先天性和遗传性疾病类不能参加本项目。黄某1患有α地中海贫血症,属于遗传疾病,不予互助。其三,黄某1在珠海市人民医院确诊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的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而其申请时间为2020年4月1日,已超过180天,也不符合互助情形。

α地中海贫血症超规 父子一审败诉  

法院认为,根据“少儿大病互助行动”的行动公约,会员有遗传性疾病不予互助、180天内未提交互助申请不予互助。黄某1在2019年9月30日首诊确诊为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在2020年4月1日向提出互助申请,超过了行动公约对于发生互助事件后180日内提交申请的约定,且黄某1患有的α地中海贫血症为遗传性疾病,不符合互助条件。

父子不服一审判决再上诉

黄某2称,根据《行动公约》,轻松筹对于黄某1申请的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应该救助。

黄某2还称,没有证据表明珠海人民医院的医生符合《行动公约》中专科医生的认定条件,因此2019年9月30日的诊断认定有效是错误的。即便认定,但申请的时间仅仅超了3天。黄某2一直以为行动是公益性的,根本不知道组织者是一家以营利为目的的公司。而《行动公约》不是全体会员讨论后决定的,只能被视为格式合同。

申请只需手机 超期不候 

轻松筹网络公司辩称,首先,确认黄某1患有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的珠海市人民医院属于三级医院,诊断意见很明确,超过180天确实不符合行动公约约定。其次,申请只需手机操作就可以完成,不需要回家取病历。再者,互助计划及相关条款也不能被认为看作格式合同。

二审裁定 维持原判

黄某1确诊时间为2019年10月1日,而申请提交日期为2020年4月1日,超过180日内提交申请的约定。黄某1患有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的珠海市人民医院和医疗人员均有相应资质,诊断意见也已出具,符合规定。

2021年5月31日,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驳回上诉。同时法院指出,网络众筹平台的运行还不成熟,公众对于网络公益众筹等方面的适用条件仍需要增进认识。

轻松筹是北京轻松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产品,主打“社交众筹”和“轻众筹”,让任何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轻松发起任何内容的众筹。而面对这一事件,不知道董事长于亮怎么看待?

(责任编辑:杨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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