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汽大众小汽车存严重安全隐患 销售总经理俞经民怎么看?

2021-06-25 15:37

运营商财经 实习生李韦嘉/文

近日,运营商财经网获悉一份裁判文书,上汽大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大众)及其经销商漯河新驭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驭乐公司)因为售出车辆发动机故障灯频繁亮起,多次维修却又无法解决问题被车主诉至法庭。

上汽大众小汽车故障灯频繁亮起 车主前后维修9次

裁判文书显示,车主李某在2019年8月在新驭乐公司购买取得桑塔纳小汽车一辆。2019年12月5日,该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动机故障灯(OBD系统)黄灯亮起,李某12月7日到新驭乐公司排查解决问题,诊断结果是排气系统燃油少量泄露,维修技师手动消除故障码,告知李某车辆已修好,可以放心使用。然而,就在4天后,车辆发动机故障灯黄灯再次亮起,这次排查结果与解决方式与上次一样且为车辆更换了零件。之后不到三周,同样问题再次发生,一样的历程又循环一遍。每次被告均以不是什么大问题,故障不会影响车辆行驶回应。

就这样,这辆车从购买使用不到半年,行驶里程数不足3000公里,因发动机故障灯亮,到店维修次数达九次,拆卸安装更换两个零件,更换的零件价值已近千元。但是车辆故障问题依然没有解决,鉴于此,李某只能提起诉讼,希望解除汽车买卖合同,两公司返还购车款,赔偿购车税款、交通费、误工费等。

上汽大众公司与新驭乐公司否认产品质量问题

新驭乐公司回应,不同意解除汽车买卖合同。因为此前已完成合同,车辆交付并上牌,现在解除合同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于法无据;而且机动车的出厂合格证可以证明车辆是合格产品;以及出问题的OBD系统属于汽车三包调整范围,是基于销售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李某无证据证明车辆在交付时存在问题。

上汽大众没有正面回应车辆的产品质量问题,以本案属于合同纠纷否认自身的被告身份,以车辆的各项合格证书证明车辆本身不存在问题。

汽车OBD系统存在安全故障证据充分 两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查明,首先上汽大众出具的机动车环保信息随车清单显示车辆包含OBD系统。其次,在车辆维护使用说明书中有关于OBD系统亮起若忽视,会造成汽车损坏,导致死亡或重伤的危险情况。最后,在新驭乐公司提供的维护使用说明书中提到OBD系统指示灯亮起原因:一是油箱盖未盖严或油箱系统有泄露;二是表明尾气排放相关的系统或者零部件有故障,请联系上汽大众经销商处理。

法院认为,李某所述的涉案车辆OBD系统存在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而新驭乐公司虽然提供了交车检查表,但销售家用汽车还是应该当面查验,OBD系统显然不属于在交付车辆时可以当面查验的零部件,车主未发现问题也很合理。所以按照规定,车主在购买6个月内发现产品瑕疵,产生争议,经营者应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这样,新驭乐关于由车主来举证的说法则不能成立。再者,车辆存在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上汽大众公司作为车辆生产者与新驭乐公司应共同承担责任。

最终,法院判定,新驭乐公司与上汽大众公司要为车主李某更换新的合格的大众牌黑色小型轿车的同品牌同型号家用汽车一辆或更换不低于原车配置的家用汽车一辆;二是两公司若逾期不能履行第一项判决义务,应退还李某支付的购车款车辆购置税。

资料显示,俞经民在今年4月1日担任上汽大众销售与市场执行副总经理,兼上海上汽大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不知他对于这件事,会怎么看?

(责任编辑:李韦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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