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地产旗下公司被诉所售商铺墙面发霉,董事长周达知情吗?

2021-04-19 13:41

运营商财经 实习生张亚伟/文

不久前,运营商财经独家获悉了一份有关金科地产旗下公司的判决文书。李某某由于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将重庆市金科骏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公司)告上法庭。

业主吐槽商铺低于外路面 房屋渗水又发霉

2018年4月19日,李某某与金科公司签订了商品买卖合同,约定金科公司将涉案房屋出售给李某某。当天李某某就向金科公司支付了涉案房屋的总价779323元,并获得了金科公司出具的收据。

李某某在现场验收时发现其购买的商铺和在金科公司观看沙盘时所展示的相差巨大。其位置低于外面的路面,从外面来商铺需要下几步台阶。向李某某介绍的金科公司的销售人员首先并未提及商铺前有梯子,只说旁边梯子就是小区出入口,其次销售人员所说的层高4.5米,实际却不足3.8米。更为严重的是,商铺位置靠小区通道,金科公司为做好防水,现在商铺的墙面因为渗水已经发霉。

据裁判文书显示,李某某提出要解除两者之间签订的合同,同时金科公司退还其购房款并支付利息,最后如果不能解除合同,则希望能够减少房屋的价格。

金科公司则称商品的层高是4.2米,在整个过程中没有变更过任何设计方案。在购房之前,其公司也明确说过,项目手册里有关于沙盘模型的特别提醒以及项目宣言里均提到可能存在的不确定因素而导致的法律后果,李某某都在上面签字捺印,而门阶的设计也都跟李某某说过。

李某某提供的沙盘照片和涉案房屋照片确实证明两者有不一样的地方。金科公司提供的项目宣言中有李某某的签字,表示李某某对其内容的知道与认可。

结果傻眼 金科公司要退房款还赔利息

法院查明金科公司通知李某某接房,但李某某认为房屋严重不符合约定,双方一直未有一致意见,李某某一直没有办理接房手续。涉案房屋确实处于低洼地势,销售人员所说旁边梯子就是小区出入口,目前无人通行。

法院认为涉案房屋位置应当与街道路面齐高以及涉案房屋旁边楼栋与小区之间有楼梯联结,应为小区的出入口的用途,这些情况会对李某某是否购买该商铺产生重要影响,同样这些也应是合同的组成内容。

2020年11月2日,一审判决结果显示双方解除所签订的合同,金科公司退还李某某的购房款779323元及利息。

重庆市金科骏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两个股东分别是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这显示该公司就是金科旗下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王申殿。

据悉,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最终受益人是周达,不知他是否知情。

(责任编辑:张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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