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昂集团旗下公司被诉一房二卖 经理胡林知情吗?

2021-04-19 12:30

运营商财经 实习生张亚伟/文

前不久,运营商财经从一份一审民事判决书中获悉因陷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刘某某将中昂集团旗下公司北京昂内中天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昂内中天公司)告上法庭,于2020年7月17日立案。

业主哭诉昂内中天一房二卖

裁判文书上向人们明确表示,刘某某与昂内中天公司签订《北京市商品房认购书》,昂内中天公司将其开发的涉案房产卖给刘某某。合同签订后,刘某某如约履行合同义务,但昂内中天公司拒绝为其办理网签等过户手续,后得知昂内中天公司将房屋转卖他人。

刘某某要求昂内中天公司双倍返还其交付的5万元定金,返还购房款345万元(不包括定金)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支付利息。

辩称业主有错 反诉要赔偿

昂内中天公司不认可刘某某的诉讼请求。其电话催告刘某某交纳剩余房款无果后,向其发出书面函告,要求刘某某履行给付房款义务,否则将房屋出售,昂内中天公司并不存在违约。

昂内中天公司提出反诉请求,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与协议,刘某某支付违约金70万元,对于定金则不予退还。公司认为其多次催促刘某某缴款未果,由于刘某某的违约行为导致该房屋买卖被迫终止。

刘某某认为昂内中天公司在双方签订的认购书尚未解除时,将房屋转卖他人涉及违约。昂内中天公司迟迟不办理网签,其在认购书中选择的是贷款方式付款,然而贷款还需要网签但公司迟迟不办理。

结果傻眼 昂内中天存在根本违约

法院查明刘某某交纳购房款350万元(其中含定金5万元,含管云青认购房屋房款),再未交纳房款。后公司向刘某某邮寄催告函但邮件被退回,之后双方有多次通话记录但就其内容双方陈述不一。之后房屋被抵押,最终转卖他人。

法院认为涉案房屋已被昂内中天公司转卖第三人,无法继续履行双方的合同,故支持解除合同。刘某某虽未按双方约定时间交纳房款,但昂内中天公司要求解除合同的邮件被退回,没有证据证明双方的合同已经解除。刘某某存在违约,但在双方认购书尚未解除的情况下,即转卖他人,昂内中天公司存在根本违约,导致双方认购书无法继续履行。 

2020年12月17日判决结果显示双方解除《北京市商品房认购书》及补充协议,昂内中天公司返还刘某某购房款350万元并支付利息。

据悉北京昂内中天置业有限公司经理、法定代表人是胡林,不知他是否知情。

(责任编辑:张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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