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怒诉上汽大众不交付证书欺诈消费者 销售总经理俞经民重视吗?

2021-04-12 09:33

运营商财经网 实习生李韦嘉/文

一则裁判文书显示,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大众公司)及其经销商霸州市盛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德公司)被诉未向车主交付产品认证车辆一致性证书,购车买卖合同等材料,且车辆质量有问题,车主孙某认为其存在欺诈行为,将二公司诉至法院。

车主无合同无证书又遭质量问题困扰 买车一年内风波不断

2018年10月22日,车主孙某在盛德公司处购买了一辆大众汽车牌小轿车,但在购车当日,盛德公司未向车主交付车辆一致性证书和购车买卖合同等材料,更令人糟心的是,在车辆买回来不到一年,孙某发现车辆多处部位的螺丝有生锈和拆卸的痕迹。为此,孙某与二被告多次沟通却未得到正当理由,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河北省霸州市人于2020年4月7日立案。

盛德公司回应,购车合同和一致性证书已经交付给车主孙某了,车辆的质量问题更是没有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

上汽大众回应,作为车辆生产商,并非本案合同方,不应被作为被告。而且汽车在出厂时有产品合格证,也有车辆管理部门的行驶证,证书齐全,合格安全。

汽车螺钉痕迹无法判定原因 质量问题是哪方不能证明

关于汽车质量是否存在问题,车主孙某出具了自己与盛德公司销售人员的聊天记录截图一份,截图展示了车主孙某因发现车辆存在多处螺丝拆卸生锈痕迹与销售人员沟通的过程。还有拍摄的汽车各个部位照片17张,上面有螺钉拆卸痕迹。

盛德公司对聊天截图表示认同,但同时证明孙某截至与公司人员联系已经使用十个月左右,在此期间虽无保险公司出险记录,也不能排除车辆没有维修过。

车主原是二手车从业人员 购车证书与合同对其应是常识?

关于被告公司是否交付产品一致性证书和购车合同,盛德公司出具了一份《上汽大众汽车产品购销合同》和其他车辆的一致性证书复印件。盛德公司还称,车主孙某为二手车从业人员,理应对车辆买卖时合同交付很清楚,不应存在这种常识性错误。

车主孙某对合同真实性表示异议,并称自己确为二手车从业人员,但仅为二手货车买卖从业人员,此条证据与本案关联性不大。

一致性证书不翼而飞 上汽大众作为供应商负连带责任

法院最终认为,车主孙某关于车辆有瑕疵的事实,因与销售公司沟通时已距购买有十个月左右,并不能证明汽车本身质量有问题,所以不予认可。而关于购车合同和一致性证书等事宜,法院认为,根据《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交付车辆一致性证书应属供应商、经销商的义务,也就是上汽大众公司和盛德公司均有责任,盛德公司提供的《上汽大众汽车产品购销合同》不能证明交付了车辆一致性证书,上汽大众公司也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将相关证书交付给经销商,所以二被告对此都应承担责任。但孙某也没有证据证明购车合同由被告持有,故对原告主张被告交付购车合同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法院最终判决,盛德公司要向车主孙某交付强制性产品认证车辆一致性证书,上汽大众公司对上述交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车辆一致性证书不翼而飞,上汽大众销售总经理俞经民会重视这件事吗?据悉,俞经民自2021年4月1日起担任上汽大众销售与市场执行副总经理,兼上海上汽大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

(责任编辑:李韦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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