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泊尔挂烫机标志说明结构不合格 还因产品质量被罚款两次

2021-03-25 15:38

运营商财经 苏佳/文

日前,苏泊尔手持式挂烫机因抽检不合格被列入了“2021年315质量报告家居小家电抽检不合格榜”,具体是什么原因呢?

2020年12月31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2020年电商领域旅行箱包等18类消费品专项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抽查了19批次织物蒸汽机产品,其中4批次产品不合格。

标称浙江绍兴苏泊尔生活电器有限公司、由江苏金舜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手持式挂烫机(产品规格型号:GT71AX-13;生产日期/批号:181115)不合格。

不合格项目为标志和说明、结构,执行标准、技术文件和明示质量指标为GB4706.1-2005 GB4706.84-2007。

企查查显示,浙江绍兴苏泊尔生活电器有限公司在5月28日因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被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困25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476.38元。

10月28日,因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被罚款5184元。

浙江绍兴苏泊尔生活电器有限公司是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董事长是沈俊佑。

出现这么多问题,沈俊佑的上级、苏泊尔总经理苏明瑞怎么看?

(责任编辑: 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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