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芙兰2020年受3次处罚列“315护肤品处罚榜” 董事长周影衍知道吗

2021-03-19 10:17

运营商财经 苏佳/文

近日,丝芙兰被列入了运营商财经编辑整理的“2021年315质量报告护肤品牌处罚榜”中,上榜理由是丝芙兰因为“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被监管部门处罚。那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根据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丝芙兰在淘宝网天猫商城“丝芙兰官方旗舰店”销售的“德研丝强韧修护发膜”由于工作人员操作失误,误在宝贝详情页面信息栏发布“功效:强韧防断发”的内容,经查明,上述商品为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丝芙兰没有相关实验报告或公开发表的科学文献资料。

2020年1月19日,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0.478311万元,并罚款2.391555万元,责令改正。

因为相同原因,2019年12月3日,丝芙兰还被罚款4万元并责令改正。

据企查查显示,丝芙兰2020年还因未明示促销商品的具体数量分别在1月15日和3月13日被罚款0.1万元和0.2万元。

丝芙兰(上海)化妆品销售有限公司由新加坡SEPHORA ASIA PTE.LTD持有股份81%,由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9%。

2020年12月30日,丝芙兰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周影衍,也就是说丝芙兰受处罚与周影衍无关。

(责任编辑:苏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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