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商财经网 八卦叨/文
近日,有关非银行支付机构的监管新规引发巨大反响,获得一片叫好。不过,有一细节也引发高度关注,即其中规定,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名称中应当标明“支付”字样。那照这样的话,阿里、腾讯旗下的支付公司是否符合规定?是否要改名呢?
首先,我们来看下监管新规。根据权威监管部门颁发的《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其中拟规定,设立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名称中应当标明“支付”字样。另外,还规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或者变相从事支付业务。不从事支付业务的,任何单位不得在单位名称中使用“支付”字样。这就说得很清楚了,只要是非银行支付机构,公司名字就要使用“支付”这两个字。
其次,来看下现在的非银行支付机构都叫啥名字?有的公司名字就带有”支付“字样,比如资和信电子支付有限公司、 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快钱支付清算信息有限公司、 东方电子支付有限公司、 深圳银盛电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但大多数拥有支付牌照的企业名称都没有”支付“字样。
再来看下最受关注的阿里、腾讯旗下支付机构。阿里旗下的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腾讯旗下的深圳市财付通科技有限公司,这两家公司都获得了支付牌照,按理是非银行支付机构,但两家公司情况还不一样,支付宝公司名称里有”支付“字样,不存在改名的要求;而财付通公司名称里肯定没有”支付“字样,是否要改名呢?
另外,腾讯旗下支付机构是财付通,但产品名称是微信支付,而阿里旗下的支付机构就叫支付宝公司,产品名称也叫支付宝。所以,看来当初公司取名和产品取名要有前瞻性,不能脱离行业特点。幸好电商行业不需要公司名称带有”电商“字样,否则天猫、拼多多都要改名了。比如拼多多公司的全称叫”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电商看似毫无关系。
(责任编辑:韩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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